前湖北副省長受賄判囚15年

郭有明受賄逾2千萬 18大後有33高官落馬 其中19人已獲刑 多屬江派

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馬仔、湖北原副省長郭有明。(大紀元資料室)

【大紀元記者王韜棠綜合報道】原中共湖北省副省長郭有明因受賄罪12月9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有陸媒盤點,中共「十八大」後,已有33名落馬高官進入司法程序,其中19人(近六成)已被判刑(見表),多數是江派人馬。 中共河南省南陽市中級法院9日對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受賄案做出一審判決。郭有明因受賄人民幣2,379餘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

同日,原中共四川省政協主席李崇禧及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陽寶華,皆因受賄罪分別被判刑12及11年,並分別被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據陸媒《法制晚報》盤點,中共「十八大」以來,落馬進入司法程序的33名省部級及以上高官中,已有19人獲刑。

這19人,除周永康之外,其餘18人均為省部級,且多數是江派人馬。這18人中,除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犯「玩忽職守罪」外,其餘均被認定有「受賄罪」,有14人受賄1千萬元以上。其中倪發科、蔣潔敏、王永春和郭永祥,還被認定犯下「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另有姚木根、譚棲偉、冀文林、李東生4人已經提堂受審,等待宣判,受賄金額均超過1千萬元,其中3人逾2千萬元。

 已判刑的19名高官中,以周永康的罪名最多,包括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洩露黨和國家機密,以及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等。

薄熙來於2012年3月15日落馬後,周永康為了與溫家寶搶奪薄熙來的「財政部長」徐明,發動「3.19北京政變」,調動武警保衛新華門和天安門,得知消息的胡錦濤緊急調動38軍進入北京,才平息了此次政變。

周永康被外界懷疑涉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但當局掩蓋不查。據多家媒體報道,薄熙來被捕後,周永康為自保,在北戴河會議前後至少2次試圖暗殺習近平:一次是在會議室置放定時炸彈,另一次是趁習近平在301醫院做體檢時打毒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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