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披露郭美美案庭審細節

 

(大紀元20150915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韜棠報道】910日,大陸「炫富女」郭美美、趙曉來涉嫌開設賭場案在北京東城法院開庭審理。914日,中共官媒披露了諸多庭審細節。

央視披露郭美美案庭審細節

20147月,郭美美因涉嫌賭博罪被警方刑事拘留。2015910日,郭美美、趙曉來涉嫌開設賭場案在北京東城法院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914日,中共官媒央視《法制在線》欄目播出郭美美開設賭場案庭審紀實,節目約22分鐘,披露了諸多庭審細節。

庭審時,郭美美供稱,她之前與康奈德是男女朋友關係,康奈德收入來源是參加比賽得獎金。而她自己平時大部份收入來源是所在簽約公司的收入。

不過,郭美美承認在20146月和7月組織並參與賭博,共同組織者是朋友陳某,也是專業的德州撲克選手。

郭美美和助理負責分發籌碼,並與現場人員協商好:給在場工作人員的抽水是每把牌3%,約一兩萬元。趙曉來在賭局中提供刷POS機,並獲得每筆金額的1.5%。發牌的荷官每小時一千元。

郭美美再三強調,並非事先籌劃,而是朋友剛好說想打牌才臨時組的局,叫來的也都是朋友。

庭審中,郭美美辯護人提出對郭美美有「疲勞審訊」,所以要排除郭美美的庭前供述。公訴人則稱,對郭美美的訊問活動,不存在「疲勞詢問」。

公訴人還提出,郭美美認罪態度反覆、回答問題反覆,不具有法定的從輕處罰情節,應當「從重處罰」。

在做最後陳述時,郭美美稱,她非常後悔,以後一定不會犯同樣的「錯誤」了,並稱「我希望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會因為紅會的事件,或者外界的一些輿論壓力而影響或加重對我的判決。」

該案當庭宣判,郭美美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趙曉來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

郭美美案水深傳牽扯劉雲山父子

2011621日,郭美美以「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身份在微博炫富。大陸紅十字會自此聲譽掃地,信任全盤崩塌,獲捐款項一落千丈。

201183日,郭美美在公開場合稱中紅博愛的王軍(深圳地產商人)是自己的「干爸」。2013年,郭美美的媽媽爆郭美美實為王軍的親生女。

郭美美案的水很深。據報,郭美美不僅可能涉及中共紅十字會,還可能涉及多個後台老闆,甚至涉及中共高層。有傳聞稱,中共現任常委劉雲山父子牽扯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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