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劍橋護老院二三樓續牌被拒
【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道】社會褔利署昨日決定拒絕大埔劍橋護老院二三樓的續期申請,即時生效。
大埔劍橋護老院早前被揭發在露天地方脫光長者衣服等候沖涼。社署署長葉文娟表示,上月29日根據《安老院條例》第11條的規定,向大埔劍橋護老院2及3字樓的牌照持有人發出書面通知,說明拒絕其牌照續期申請的意向。
牌照持有人本月5日向署長作出書面申述,社署詳細考慮後,決定拒絕該安老院牌照續期的申請。57名受影響院友已搬離院舍,署方正跟進他們情況。
葉文娟解釋,署方決定時會考慮護老院過往的違規紀錄、收到警告信後有否持續改善,以及有無違反安老服務實務守則等多項因素。該院舍過去3年一共收了9次警告信及其它投訴,署方一直有跟進,院舍牌照的有效期亦一直縮減,最後有效期只剩3個月,反映社署有加強監察。被問到會否檢控劍橋院舍負責人,葉文娟只回應不會因單一院舍的問題檢控。
劍橋護老院位於地下和一樓的部份持有另一個牌照,8月到期,社署表示會獨立處理續牌申請,未能確定何時完成審批。院舍涉嫌違規經營商店,社署6月初已發出糾正指示,院舍已經即時停止經營,並提交修改圖則申請,社署正處理申請。
社署重申十分重視安老院質素,轄下的安老院牌照事務處會繼續監察各安老院的運作情況,保障長者住客的福祉。亦會全面檢討安老院舍的巡查監管制度,約見業內人士研究如何提升業界水平,會考慮實施扣分制,及全面公開每間院舍接受警告信的次數等建議。
有入住一樓院舍的長者家屬表示,家人在上址居住2年多,無大問題,不擔心會遭受不人道對待。亦有家屬的母親在一樓住了6年,他說自從傳媒揭發事件後,院舍環境有所改善,母親年老加上區內難找宿位,不打算搬走。有家屬的父親原本在3樓居住,現時已搬到1樓。他說,有社署職員協助他91歲的父親輪候政府資助院舍,不過需要輪候4至5年,時間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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