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辯護律師:我的當事人無罪

 

【大紀元2015年06月14日訊】「如果這個社會都像煉法輪功的一樣,按「真善忍」做好人,那麼這個社會就變好了。」這是法輪功學員任秀琴的律師在法庭上擲地有聲的辯護結論。

據明慧網報道,2015年6月5日,瀋陽市沈北新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任秀琴進行非法庭審。法官電話通知任秀琴的丈夫和女兒進法庭,任秀琴的幾個姐妹也要一同進去旁聽,但是只有一個妹妹被允許。其他人都被拒之門外。

9點10分左右,戴著手銬和腳鐐的任秀琴被兩警察帶進法庭,面容依舊祥和。對於「起訴書」中的荒謬指控,任秀琴堅決予與否認。

她說:「我給申英『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光碟,是因為裏面的歌舞演出是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的,非常精彩,沒有甚麼分裂國家統一,誹謗他人的內容。」任秀琴接著說:「從我家搜到的東西我不承認,因為他們抄家時我根本沒在現場。至於彭鎮,我不認識他。」

任秀琴說:「我原來身體不好,有很多種病,脾氣也不好,我通過煉法輪功,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不但身體好了,脾氣也好了,煉法輪功使我身心受益。」

《憲法》: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律師辯護說:「《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2005年4月9日公安部頒佈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織若干問題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中明確認定的14個邪教組織中也沒有法輪功。」

「而且我的當事人她就是一位普通農村婦女,她沒有權利、也沒有能力破壞法律實施。她學煉法輪功是為了強身健體。」

最後律師說:「如果這個社會都像煉法輪功的一樣,按「真善忍」做好人,那麼這個社會就變好了。」並再次重申:「我的當事人沒有罪!」

警察非法抄家、綁架、關押

報道說,任秀琴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孝順」、「心眼好」,是所有認識她的人公認的。

2015年3月12日午後,任秀琴將一張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的神韻光碟送給虎石台鎮原文化社區書記申英。此後申英找來單位50多歲的男同事彭鎮跟蹤任秀琴,之後打電話給虎石台派出所,致使任秀琴被警察吳連勇、吳志誠綁架。

當天下午2、3點鐘,警察王大力、張雪闖到任秀琴家非法抄家。3月13日凌晨2點鐘左右,任秀琴被劫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對於申英、彭鎮的行為,政法委副書記佟常清專門開會「表揚」。之後沈北新區公安分局、虎石台派出所把在任秀琴家搶劫的有關法輪功的書籍等私人物品加大數量作為迫害證據。

據悉,沈北新區政法委、「610」(凌駕於國家憲法,迫害法輪功的非法專職機構)操控沈北新區檢察院,對任秀琴進行非法起訴、非法庭審迫害。

越多大陸律師無懼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1999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一手挑起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媒體誣衊誹謗不斷,製造仇恨宣傳令眾多中國百姓被謊言欺騙。此外,16年來眾多法輪功學員廣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江澤民及其政治流氓集團,對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大陸律師頂著當局的壓力和威脅,依據中國憲法及相關法律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

從今年5月以來到6月至今,近4千名大陸法輪功學員和家人,以及因迫害流亡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向中國最高檢察院與最高法院以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控告前中共頭目江澤民,並提交相關法律文書和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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