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賣家頻違約 因違約成本太低
近期,深圳房價飆漲。(Getty Images)
【大紀元記者蘇晨報道】近期,深圳房價飆漲,上漲幅度遠超違約金額,二手房賣家違約、反價的案例屢屢發生,有的購房者還連續兩次遭遇違約。可謂是有人歡笑,有人愁。
4月,一名購房者簽訂了深圳阪田一套房屋的買賣合同,並付給了25萬元定金,沒想到的是,在5月就被賣家「放飛機」了。隨後該購房者發現,實際上賣家是將這套房屋加價30%在其他中介掛盤出售。因與賣家協商不下來,該購房者只能通過法律管道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可就算勝訴了,其也只能獲得房產成交價20%的違約金,遠遠抵不上這段時間的房價漲幅。
據知,目前被賣家違約的購房者組成了一個近150人的維權聯盟,且每天以3-5人的速度在增加。
購房者連遇2次違約
深圳高為了購買前海片區一套137平方米的房屋,低價將自己的住房出售,於今年1月與賣家簽訂了購房合同,總價510萬元,並付給了25萬元定金。
不過在該樓盤一下子飆漲到710萬元後,賣家開始以各種理由推諉,甚至玩消失。高女士近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在多次催告均不履行合同的情況下,賣家直接表示不賣了。」
這位賣家只同意付給3個月的定金利息,而非雙方合同所訂的,雙倍定金或房屋成交價的20%作為賠償金,更直言「不怕告,官司耗個兩三年,房價漲到你更買不起房。」
高女士只得趕緊另找其他房屋,在同片區簽訂了另一套139平方米的房屋,總價550萬元。
為了避免再次遭遇違約,高女士付給了定金35萬元,以提高違約成本,事實證明這樣做根本沒用。高女士稱,「簽完合同後才說辦證要等一個多月。結果等房產證出來,這套房子總價漲了100萬,賣家又後悔了。」
違約成本太低
廣東信榮律師事務所易玉成律師表示,4月底以來,律所接到的以賣家違約為主的房屋糾紛案件數量劇增,比往年增加了10倍以上。「賣家違約的根本原因在於違約成本低,房價上漲的幅度已經超出了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金額。」
深圳中原住宅部副總經理謝建奎認為,中國人缺乏契約精神,在利益面前,一些人更願意選擇違約,且違約底氣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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