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普通襲擊罪不成立
梁國雄昨日獲判無罪,十多名社民連成員到裁判法院外聲援。(蔡雯文∕大紀元)
【大紀元記者林怡報道】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去年7月出席《城市論壇》,與「保衛香港運動」成員郭綺華發生口角,其後雙方都報稱被對方襲擊。早前郭綺華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罰款3千元。昨日,東區裁判法院裁定梁國雄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當場釋放。
梁國雄去年7月出獄的第二天出席《城市論壇》節目,期間建制派團體「保衛香港運動」成員郭綺華多次以言語挑釁,梁國雄用手指推對方的臉部,郭綺華就拍打梁國雄背部。
裁判官溫紹明裁決時指,郭綺華當時具威脅性,與梁國雄相當接近。梁國雄當時坐在台上,未必有退路,不排除梁國雄向前一推,是防止對方接近自己。雖然梁使用的力度不低,但不能百分之百確定其動作是有惡意。裁判官強調,梁國雄出手是沒有必要,但由於舉證責任在控方,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未能證明他有罪,判梁國雄罪名不成立。
昨日,十多名社民連成員到場聲援,梁國雄見傳媒時說「行無愧作心常坦,身處艱難氣若虹」,他說,參與雨傘運動的人都遭到共產黨和梁振英的打壓,「我在這裏再重申一次,由梁振英當選之後培養例如所謂愛港力、愛港之聲等等的親共惡勢力,已經達到了一個文革等程度,就算不是文革的程度也準備進入這個程度,呼籲香港人能夠有尊嚴地保衛自己的權利。」
對於法院還予清白,梁國雄說,「在這個大時代清白對我來說不是很重要的東西,人可毀之,人可予之。在我心目中香港人一定不要怕這些親共惡勢力的打壓。」
回憶去年警署要他錄口供時都感到訝異,他表示自己是遭愛字頭團體圍攻者,是受害人,這些愛字頭的滋擾和暴力,是在剝奪他的言論表達自由。他並不責怪當日節目的主辦者,也相信警方在執法時也遭到壓力,「我想警方執法都有遲疑,如果不是都不會發生10月2日、10月3日,在旺角晚上發生黑社會毆打佔領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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