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人大常委會在網上公佈上月審議的國安法草案第二稿。有關內容兩次提到港澳特區,包括要求香港及澳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須先由北京諮詢特區政府,然後引入《基本法》附件三方可在港施行。
本身為資深大律師的泛民飯盒會召集人梁家傑表示,大陸想要收緊港人自由是不爭的事實,但將大陸法律引入香港是不可能的事情,否則等同撕毀《基本法》。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亦表示,如果北京認為有關問題涉及國防,會理解審議稿提及港澳的原因,但他強調《基本法》列明香港會自行就國家安全立法,因此國安法不能在香港實施。民主黨涂謹申則擔心,港人在大陸可能會被追究在港的言行。
另外,獨立評論人協會召集人呂秉權表示,舊版《國安法》與新立的《反間諜法》均沒有提及香港,但新版的《國安法》則罕有地提到香港。他形容,「中央已將一把刀放在香港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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