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對大遊行設限 民陣不滿今上訴


【2015年1月26日大紀元記者林心儀報道】民間人權陣線(民陣)2月1日發起遊行,警方在不反對通知書上要求當發生佔領活動時,提供聯絡人資料,民陣對此感不滿並拒絕簽收。民陣今天會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要求盡快召開聆訊,期望不影響遊行如期舉行。

民陣前日接獲警方發放不反對通知書,但警方聲稱今次遊行訴求與雨傘運動相同,擔心有人藉機再發動佔領,故在通知書加入嚴厲條款,要求民陣安排逾百名糾察在場,一旦有人發動佔領要向警方供出主事者資料。

民陣召集人陳倩瑩昨日質疑警方藉此擴大對遊行示威的控制,「去限制我們的遊行示威權利,去維持國家獨裁的本質,任何挑戰一黨專政,任何要求普選的遊行示威,都會被打成非法集會或遊行,要我們互相指證,要我們交出其他人的資料。」

她又說,警方亦想藉此擴大對示威者的控制,使組織者要付更高成本、甚至面對刑責。所以今次的不反對通知書是創先河。

民陣副召集人楊政賢指責警方的條件荒誕,「它現在竟然成為東廠錦衣衛,逼遊行主辦單位做金手指去指證或協助警方去認出哪些人涉嫌參與非法活動。我想重申,第一,我們民間社會我們是主辦單位,我們不是執法者,警方逼我們這麼做,是一個恐嚇的行為。」

民陣表示,今日將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上訴,希望聆訊在遊行日期前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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