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採血,建立活體器官庫
醫院與勞教所、監獄勾結
活摘器官
牟取暴利
焚屍滅跡
今年年初以來,中國大陸多個地區發生公安局、派出所警察闖上門逼迫法輪功學員抽血、檢驗DNA的情況,以貴州、遼寧兩省為多。警察稱這是執行上級的命令。貴州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抽血的行為直到今年9 月下旬還在發生。加拿大人權律師麥塔斯最近表示,中共活摘器官已發展到了在大街上,或闖入法輪功學員家裏強制驗血、收集口中唾沫盜取DNA的地步。
今年4月以來,貴州各地社區及派出所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抽血,有的直接說驗DNA,有的則說是關心法輪功學員給其檢查身體。
15年以來,中共為達到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目的,將法輪功學員關進監獄、勞教所、洗腦班、精神病院迫害,用盡了各種酷刑折磨。在這種情形下,貴州各地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抽血,說是為了關心法輪功學員的身體,無疑是狼外婆吃人前的騙人嘴臉。
讓我們先看看以下與貴州相關的活摘器官報道:
一、活摘事例
2006年8月,海外媒體紛紛報道了貴州開陽縣法輪功學員傅可姝和金砂縣法輪功學員徐根禮被人活體摘取器官後拋屍井崗山荒野。遺體照片慘不忍睹,震驚了海內外。
2009年,中國大陸媒體《財經》雜誌披露廣州市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中山三院)肝移植科副主任醫生張俊峰及另兩名同院醫生,將一名貴州興義流浪漢帶到醫院抽血做配型,將全身可用器官摘取,之後拋屍到水庫中的殺人活體摘取器官事件。
2006年5月初,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對山東威海海軍404醫院醫生查詢。一名醫生對要求肝移植的病人家屬承諾,5月中旬有一批活體器官,來自20多歲健康的死刑犯。院方介紹活體肝來自貴州,是由上海醫院去摘取,然後分配給404醫院。當問到器官來源會不會涉及法律問題時,醫生保證貴州那邊有完備的法律手續,不用病人擔心。
二、離奇死亡後即行火化
據明慧網報道,法輪功學員離奇死亡後,在家屬不在的情況下遺體被火化的案例,在貴州已發生多起。
1葉逢林,貴州省畢節市法輪功學員,男,44歲。
葉逢林2002 年在中八勞教所被迫害期間,因為講真相遭獄警忌恨。根據多方知情人士透露,2002年6月中旬,葉逢林出現發燒、出汗的症狀,到6月23日,葉逢林身體有所好轉時,獄方讓他到中八勞教所醫院住院,6月26日深夜離奇死亡。
據中八勞教所醫院勞教值班員透露:「他當晚還與我們聊了好久,直到11時過後才回去睡,身體好好的,怎麼第二天就這麼快死了呢?這裏面肯定有問題……」
葉逢林去世後,當局在其家屬不在的情況下將遺體火化,不通知葉逢林的妻子(法輪功學員)。年邁的父母趕來交涉時,當局以5千元人民幣安葬費了事。對於一條人命來說,「5千元」微不足道,但是中八勞教所醫院以前從未給過這麼大的安葬費。
2劉菊花,貴州玉屏縣法輪功學員。2006年黃曆11月14日被玉屏屏溪派出所惡警帶到拘留所嚴加拷問,直到迫害致死。第二天一早惡警謊稱:劉菊花自己「跳樓自殺」,劉菊花的女兒去公安局看其母親的遺體時,見其母腰部有一個大針眼,公安不讓她告訴親友,由「610」火葬,家屬不能去。保證做到就賠償8萬多元人民幣。
3鄒黔珠,貴州清鎮市貴陽煤氣氣源廠職工,2004年10月22日晚,在貴州女子勞教所被迫害致死。據知情人說,鄒黔珠突然身體出現異常,惡警把她送到勞教所醫務室後,就沒有回來過。當晚10時,貴州女子勞教所惡警夥同有關部門,在鄒黔珠家屬沒到現場,沒看到遺體的情況下,匆匆將鄒黔珠的遺體火化。
隨著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在海外網站上大量曝光,這類案例不得不令人憂心。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