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美國國務院發佈2013年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在當天的新聞發佈會上,美國助理國務卿Tom Malinowski罕見公開譴責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並敦促中共在8月7日釋放為法輪功學員辯護,而遭中共迫害的中國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之前,美國政府在報告中多次譴責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但在官方場合向各國記者公開發聲實屬罕見。
7月30日,由201名美國國會議員共同簽署的281號決議案,在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完成最後審議。決議案明確提出:「要求中共政府馬上停止從所有的囚犯,特別是從法輪功、良心犯和其他宗教信仰及少數族裔人士身上強摘器官;要求美國國務院對中國的器官移植執業(系統)進行全面和透明的調查;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其發起的已持續15年的對法輪功精神修煉的迫害,立即釋放所有法輪功修煉者和其他良心犯。」
7月31日,美國國會眾議院推出第5379號法案,該法案要求「對中國嚴重並持續侵犯人權或粗暴侵犯中國國民或其家人的人權的責任人實施制裁,保障在中國的普世自由,並用於其它目的。」
該法案一旦通過,經由美國總統奧巴馬簽字,將成為美國一項法律。據悉,屆時美國政府各職能部門,例如國務院、司法部、國土安全部、財政部等,將按法律在管轄範圍內對包括中國人權迫害者進行制裁。
周永康被告上多國法庭
周永康在世界多個國家被以「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等罪名告上法庭。
2008年11月,時任中共公安部部長的周永康訪澳期間,3位法輪功學員李潔霖、陳京曉和岳昌智向紐省高等法院遞交訴狀,起訴周永康在任職四川省委書記、中共公安部長、政法委書記期間推動迫害法輪功,對她們造成嚴重的傷害。2010年8月,澳州外交部已將起訴書送達被告周永康。
2006年7月21日,法國法輪大法協會代表向巴黎大事法庭遞交3份訴狀,控告正在法國訪問的中共公安部長周永康。此案的原告分別是居住在挪威的法輪功學員戴英和居住在英國的法輪功學員莫正芳、李和平。
2001年8月27日下午,正在美國訪問的周永康,因涉嫌指使酷刑迫害、謀殺法輪功學員及誣陷法輪功,在美國伊利諾伊州遭到起訴,成為第二個在海外被法輪功起訴的中共官員。
普遍管轄權
據「西藏之聲」報道,普遍管轄是國際法中一項重要原則。當受害人不能通過所在國的法律追究肇事者罪責時,他們可以向異國法院或國際法庭提出訴訟,要求它們行使普遍管轄權,調查和懲治對人類犯有重大罪行的人。
普遍管轄原則最初適用於海盜罪、販賣奴隸或與奴役相關的國際犯罪,後來擴展到適用於種族滅絕罪、危害人類罪、恐怖行為、戰爭罪、酷刑、法外處決和強迫失蹤等。
總部設在紐約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7月31日發佈公告表示,周永康等人最主要罪惡是迫害法輪功所構成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此3罪作為重大人權罪行,即適用於普遍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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