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38歲的顧義民去年5月29日曾向警方遞交申請「六四」24周年以及6月6日紀念已故湖南工運領袖李旺陽的遊行申請。去年6月1日顧義民因申請六四遊行被常熟市警方刑事拘留,事件受到國際關注。
24日上午,顧義民被常熟市法院一審冠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顧義民當庭表示上訴。法院方面此次只允許其妻子徐燕和母親參與旁聽,開庭中不採納律師的辯護意見,也不允許顧義民有任何的發言。
律師:民主國家無顛覆罪
案件代理律師之一劉衛國表示,任何一個公民都有權利批評、譴責或者對自己的國家、政府提出不同的看法和意見。他認為顧義民完全是在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
北京維權律師蘭志學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在民主憲政國家,不存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個國家政權是無法通過個人的方式來顛覆的。那麼民主國家一個黨對另一個黨在競選當中的勝出,那也算「顛覆政權」嗎?這是一種非常荒唐的司法設置。
蘭志學還表達了他對於法輪功學員案件的想法,對於法輪功學員,迫害者也是冠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帽子,後來他們又把罪名改成「破壞法律實施」,不論是冠以哪一種罪名,都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蘭志學認為,執法者明知一位公民不構成「破壞法律實施」還要執法犯法,其實他們才是真正地在利用公職「破壞法律實施」。
律師庭外被施暴警未制止
庭審結束後,顧義民的代理律師劉衛國、何輝新離開法院時,看到一夥不明身份的人正在強行拉一個公民走,劉衛國出面制止。那些不明身份的人不由分說對劉衛國連推帶踹。何輝新上前,他們隨即對何輝新大打出手,何律師被打破頭。當時有幾十名警察在場,但都漠不關心。
暴力行為被圍觀民眾阻止後,警察把劉偉國和何輝新兇狠地推上另一輛警車,強行押送到常熟市虹橋派出所。劉偉國問:「打人的人在哪裏?」警察說「不知道」。兩律師要求做筆錄,控告打人之徒及現場警察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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