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道】民間電台涉無牌廣播案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控辯雙方展開結案陳詞,預計會連審兩天。控方律師批評,港府當局聲稱大氣電波頻道有限,卻將一半頻道租給大陸,是限制市民自由。
案件早上開審前,約10名民間電台支持者在法院外拉橫額示威、聲援,表示會爭取修訂電訊條例,要求開放大氣電波。
辯方律師陳詞時指,民間電台僅以低功率頻道作地區廣播,非覆蓋全港,不一定干擾大氣電波。又指現時有一半大氣電波的頻道租了給內地,既然控方認為頻譜有限,為何仍要租一半給內地,批評當局限制市民自由,是以壟斷方式阻礙巿民表達權力。
控方就表示,發牌制度目的是確保不同電台之間互不干擾,監管相關器材及開放頻譜涉及公帑運用,政府應享有自主權。辯方反駁,控方有責任證明公帑用在開放頻譜上是不恰當,否則檢控屬違憲。
案情指,以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保釣成員羅堪就為首的其中5名被告,被控在2007至2011年期間,無牌設置電訊設施,未領牌的電訊設施發送訊息,涉及四十多張傳票。論壇嘉賓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已故支聯會前主席司徒華等。
早前,包括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及梁國雄等,十多名出席過民間電台的嘉賓曾被定罪,但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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