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道】香港律政司決定檢控今年3月港島北角英皇道昌明洋樓升降機事故中,涉及的註冊升降機承辦商信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2名董事、1名註冊升降機工程師和1名註冊升降機工程人員。
控罪指他們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沒有確保承辦的升降機懸吊纜索和曳引輪保養,以及升降機清潔、妥善和安全地進行,同時在未取得機電署長書面允許下,分判工程予承辦商以外人士。
律政司同時檢控1名註冊升降機工程師,指他沒有檢驗升降機懸吊纜索和曳引輪,以及簽發明知在要項上屬於虛假的安全證明書。還有1名註冊升降機工程人員就因為沒有確保升降機工程和清潔、妥善和安全地進行而被檢控。
司法機構昨日就相關的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及/或《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的行為,向信科工程有限公司和有關人士送達傳票。
機電署表示,一經定罪,信科工程及2名董事最高會被判罰款10萬元和監禁12個月。註冊升降機工程師最高可被判罰5千元和監禁12個月。註冊升降機工程人員面臨的最高刑罰就是罰款1萬元。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