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道】夫婦涉嫌虐待印傭的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印傭在接受辯方盤問期間透露,在家鄉的母親患癌,須寄錢回鄉給母親治病。而辯方律師則提出證據,指印傭離開時帶走一個背囊,質疑印傭昨日聲稱逃走時無帶任何物品的證供。
印傭聲稱遭虐待案,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印傭在庭上表示,鄉間的母親罹患癌症,病情嚴重,自己須寄錢回鄉讓媽媽醫病。她又指,被告原住在大埔昌運中心,工作首3個月相處尚算融洽,但當兩名被告搬到新居後,兩人則多次虐打自己,亦不許她與中介公司或家人聯絡。女被告亦會在自己出門時在旁監察,若發現自己與外人溝通,回家後則會繼續虐打。
而辯方則在庭上播放去年10月9日早上7時30分,被告聲稱嘗試逃走時段的屋苑閉路電視片段。片段顯示印傭穿上白衫短褲、粉紅色拖鞋離開。辯方律師認為,印傭所穿的衣服合身,是屬於她自己,而她離開時更拿走了被告的背包,輕鬆自若地踱步離開屋苑,與她早前聲稱沒有帶任何東西,從住處驚慌逃走的說法不符,質疑她的證供。辯方又稱,印傭因為媽媽患癌不開心,去年初曾在住所內拿刀,向案中被起訴的女僱主指要賺多些錢,女僱主叫她冷靜,用索帶綁著她的手,以免自己受傷害。
印傭辯稱指,有關衣物屬於被告,而當日因為飢餓難忍,從垃圾桶拿了些食物放入被告的背囊拿走。她又同意自己有多次機會可以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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