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近日,中國大陸瀋陽新民市法院,開庭審理去年8月份被非法抓捕的前瀋陽軍官、法輪功學員潘友發,即將「開庭」之際,潘的兩位代理律師告知法官「起訴書的內容是構陷;已取得數人的證人證詞,會當庭出示,證人已到達法庭」,法院立即宣稱「不開庭了」。
據明慧網報道,3月18號,瀋陽新民市法院原定於上午九點對潘友發非法庭審,當日早上,兩位北京律師到達法院,準備為潘友發做無罪辯護,潘友發的親友們也都進入法院旁聽。但當法院工作人員得知有數名證人會當庭做證時,叫囂「你們有證人,怎麼不事先告訴我們」,隨即宣稱「今天不開庭了」。
北京律師唐吉田表示,這種臨時休庭是這幾年來大陸法院的潛規則,更多的是用標籤化或者xxx的罪名,或者一些理由,對爭取權利,反抗司法不公的人進行打壓。唐律師說:「證人可以作證,甚至可以在法庭審理當中提出來,讓證人出來作證,我沒有看到說,必須提前向法院打招呼的,因為民事案件可能要一個證人名單甚麼的,但是,刑事案件從我經歷的情況看,似乎沒有這種強制性的規定。」
法學專家趙遠明指出:「中共起訴法輪功弟子,很多它所說的證據,實際上是捏造的,經不起法律上的推敲,所以說辯護律師一旦提出『我有證人,可以出庭作證,你的這所有這些起訴是構陷,是捏造的。』它內心是非常害怕,所以他宣佈停止開庭審判,我覺得這是他心裏有鬼。」
據悉,今年65歲的潘友發,原是一名優秀的團職軍官,曾帶領部隊撲救大興安嶺大火、抗洪搶險等,每次執行任務身先士卒,多次立功獲嘉獎。潘後來身患腦血栓、心臟病、腎炎等八種疾病,多方醫治無果,在202部隊醫院醫生建議下,他開始修煉法輪功,3個月後,8種疾病痊癒。在3月初,新民國保告知家屬「潘友發到朋友家串門的事,不起訴了」;「用水果刀襲警的事,也不起訴了」(註:「襲警」根本不存在)。就剩下一項「十年前傳遞過多少份法輪功真相資料」。
而這次北京律師的辯護內容之一,就是「信仰法輪功合法,傳播法輪功真相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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