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道】限帶嬰幼兒奶粉出境條例實施以來,首批違例被檢控的3名內地人,昨日被判罰1,000至2,500元,他們都聲稱奶粉是自用。
兩男一女來自內地的被告,於3月1日新例實施當天,分別攜帶了3至6罐奶粉出境,在羅湖口岸被捕,昨晨到沙田裁判法院聽取判決。他們日前承認一項並非根據及按照出口許可證規定而企圖輸出禁運物品罪,都還押了數天。他們昨日繳交罰款後,先後離開沙田裁判法院。
其中,46歲的林尤祝是中海油碼頭管理人員,他稱當天在澳門旅遊完,經香港返內地,買了3罐奶粉,比法例規定多了一罐。他求情指妻子是高齡產婦,嬰兒出生不足一個月,又不知香港已實施新例,希望法庭輕判,結果被判罰1,000元。他離開法院時表示不會再在香港買奶粉:「我只想來香港購物的,但是對於內地人打擊太大了。」
49歲的陳欽龍是工人,當日他買了6罐奶粉予孫兒,被判罰款2,500元。28歲女被告鍾海雯買了4罐奶粉,說是買給乾兒子。她稱自己很少來港,屬無心之失,被罰款1,000元。
三名被告都宣稱奶粉是帶回內地自用,裁判官特別向控方翻查奶粉資料,全部都是給初生嬰兒或1至3歲小童食用,與被告在求情所述的吻合;又查問過各人的經濟狀況再判罰款。
新修訂的《進出口規例》本月初實施,每名16歲或以上離境人士,每日不能帶超過2罐奶粉出境,如果違例,最高罰款50萬及監禁2年。
新例由上星期五實施以來,已經有87人被捕,檢獲奶粉約287公斤。另外,海關前日再拘捕19人,涉嫌攜帶超額奶粉被捕,包括9名港人及10名內地人,合共檢獲54罐奶粉及6盒紙包裝奶粉。
高永文稱措施非針對內地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昨日表示,修例限制奶粉出口是不得已的措施,只想確保香港爸媽有足夠奶粉供應,希望內地各界諒解。他說,政府一直監察奶粉供應情況,目前零售市場沒有嚴重短缺情況。由中國新年至今,奶粉熱線接到約120宗訂購,而自本月初實施限帶奶粉出境後,4日來接到的訂購奶粉數字跌至只有10多宗。政府會考慮下階段是否取消熱線。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亦表示,限帶奶粉措施是一視同仁,並無針對外來人士,亦否認政府推出措施前考慮不周。至於有批評指違例可判監兩年是過重,黎棟國稱,法庭會視乎每宗案件情況而判決,而目前5宗判例都是罰款,由500至5000元不等,視乎超額奶粉多少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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