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方曉報道】《第一財經日報》記者1月8日在河北邯鄲市獨家獲悉,山西苯胺洩漏時間不是12月31日,而是更早的12月26日,而且最早上報的並不是山西省。山西省在2012年12月25和26兩日,接連發生鐵路隧道爆炸和苯胺洩漏事故,消息均被封鎖。

瞞報不僅5天

《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在邯鄲市採訪時,該市政府一位負責人透露,「5日,邯鄲市得到濁漳河水污染的報告後,立即向河北省環保廳上報,河北省環保廳接到報告後,感到情況比較嚴重,也立即向環保部報告。接著,環保部反饋給山西省環保廳。」

這位負責人介紹,「其實,事故是去年12月26日發生的,不是31日。1月5日那天也不是他們主動報的,我們事先知道的。這有多少天了!」《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還未就此向環保部門及山西省有關方面獲得證實。

此前,媒體普遍報道,邯鄲市1月5日突發大面積停水,市民搶購飲用水,當日晚間邯鄲市政府通報稱,接山西省有關部門通報,12月31日7時40分,長治發生一宗化工廠苯胺洩漏事故,洩漏苯胺可能隨河水流出省外,可能已至漳河流域。此新聞在當時佔據各媒體頭條。

據新華社消息,在山西省有關部門通報前,邯鄲市於1月4日晚間已發現濁漳河上游有大量的死魚情況,並接到水利部漳河上游管理局反映的死魚情況。此次洩漏事故,苯胺洩漏總量達38.7噸,其中有近8.7噸苯胺排入濁漳河。

《南方都市報》的報道質疑,1月4日晚邯鄲方面獲悉濁漳河上游大面積死魚,那麼目前存疑的是,1月5日,山西省有關部門這遲來的通報是主動為之,還是對邯鄲方面問詢的答覆?

河南1月6日通報顯示,安陽市境內岳城水庫、紅旗渠等部份水體有苯胺、揮發酚等因子檢出和超標。

隧道爆炸、苯胺洩漏被封

2012年12月25、26日,山西省先後發生中南鐵路呂梁山隧道發生爆炸事故,及苯胺洩漏事故。這兩宗惡劣的事故都被刻意隱瞞,直到瞞不住才「通報」。

隧道爆炸事故被揭開後,山西當局認定為國企嚴重瞞報責任事故。2013年元旦,山西省代省長李小鵬到事故現場,對中央企業瞞報嚴重事故感到「震驚自責」,並表示要對事故瞞報「零容忍」,並稱感謝舉報人、網友的舉報云云。而此時長治市這宗苯胺洩漏事故已瞞報數天了!而且李小鵬的說辭後來被大陸媒體曝光是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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