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道】一名40歲父親以未熄滅煙蒂灼傷8歲女兒的鼻子致脫皮作為懲罰,早前承認襲擊所管養兒童罪,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囚6個月,緩刑24個月。
昨日,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案件並沒有影響他與女兒的關係,兩父女每星期會見面一次。而被告在案發後患上急性腎衰竭,腎臟已經完全失去功能,每日要洗3次肚,希望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的罪行相當嚴重,且有其它案底,案中女童身上有多處被灼傷的痕跡,但女童與感化官會面時稱只有一處傷痕是由煙蒂造成,其它傷痕是玩耍時弄傷,法庭只能以此為判刑基礎。
法官又說,被告並非第一次犯事,見感化官時說法亦有不同版本,甚至拒絕承認控罪,認同感化報告指被告沒有誠意悔改,但考慮到案發後被告患上急性腎衰竭,需要洗腎,認為入獄會較其他人辛苦,以及再犯機會不大,所以判被告入獄6個月,緩刑2年。被告離開法庭時說無後悔,又說判決公平。
案情透露,被告在今年5月,於荃灣寓所懷疑因女兒與弟弟玩耍時聲浪過大,用煙蒂灼傷女兒鼻子作為懲罰,女童回校被社工發現有多處傷痕後報警。◇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