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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道】喧騰一時的台灣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檢方昨日偵查終結,林益世4項罪嫌,一罪一罰,恐怕面臨20年以上到無期徒刑的重罪。以貪污罪起訴林益世,主要原因是特偵組認為立法委員具有「實質影響力」,足以影響政府部門的議案和預算,林益世利用立委職務,促成地勇公司取得國營事業合約,明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

特偵組採用「實質影響力說」,並援引日本法院審理前首相田中角榮收賄案的判例,認定林益世在立法委員任內,對於中鋼公司的高層人事任用,以及地勇公司爭取合約都具有實質影響力,林益世的干預行為,屬於立法委員職務上的行為。

林益世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職務上行為要求賄賂」、「財產來源不明」等4罪起訴,要求4罪分論併罰,一罪一罰。其中不明財產罪是立法以來首宗被依法起訴的案件,主要是因為檢方查到的金額多於收賄金額,但林益世卻無法交代超出數額的金錢來源。

除了林益世以外,林母沈若蘭依貪污罪、洗錢罪、損害債權等3罪遭起訴。林母弟弟沈煥瑤依洗錢案、損害債權罪遭起訴。至於林妻彭愛佳、林母兄長沈煥璋則依洗錢罪遭起訴。特偵組合計扣得新台幣4,800萬元、美金35萬6,500元和人民幣21萬元等不法所得。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會將在押被告林益世移審台北地院,這個案件沒有具體求刑,主要原因是台灣監察院糾正法務部,認為結案書類不應再對被告具體求刑。這次起訴林益世共4個罪名,所犯4罪,犯意各別,行為不同,所以檢察官請求分論併罰,也就是一罪一罰、合併處分。

此外,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涉案部份,檢方將另行偵辦,並未在這波偵結。至於有無黨政高層介入此案,陳宏達表示,所有贓款都已扣案,並未發現有款項分予第三人的情形。

檢方偵結,林益世4項罪嫌,一罪一罰,恐怕面臨20年以上到無期徒刑的重罪,也印證他自己曾說的,政治生涯一刀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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