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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關式明香港報道】「佔領中環」行動在匯豐總行地下通道紮營,聲援去年美國紐約「佔領華爾街」抗議金融霸權,至今超過10個月。高等法院昨日判匯豐銀行可以收回地下業權,並頒發禁制令,要求「佔領中環」行動成員在14日內撤離。但有成員表示即使警方清場,亦不會撤走。

「佔領華爾街」行動去年11月被紐約警方出動數百名防暴警察強制清場,行動已告一段落。香港一批示威者去年10月發起「佔領中環」,在匯豐總行地下示威,聲援美國的反金融霸權行動,至今仍有部份示威者留守,不肯離開。

高等法院昨日批准匯豐銀行收回地下業權,「佔領中環」行動的人士,最遲要在8月27日晚上9時前離開,有14日時間撤走物品。主審法官劉達祥在判決時解釋,由於各被告佔用的地方業權屬於匯豐銀行,雖然匯豐有責任提供通道讓行人經過,但被告的行為已超出使用通道的權利,而且未能提出法律上的理據,支持繼續霸佔銀行的地下業權,所以接納銀行要求頒發禁制令。

匯豐早前控告3名人士,被告一梅啟明是已故藝人梅艷芳的哥哥,梅艷芳死後,他一直與匯豐對簿公堂;被告二是黃中行伯伯,他表示會在限期前離開;而被告三何耀勝則認為,作為市民是有權監察金融機構的運作。

「佔領中環」昨日向匯豐銀行發公開信表示,不會與匯豐打官司。佔領中環對抗的是整個資本主義,以及資本體制的遺害,例如急促加劇貧富懸殊。行動高峰期時有逾300人進駐,現時只有數人留守。

行動成員梁穎禮表示不會撤走,會繼續日常活動,如自由學社、音樂會、導賞團等。他說,今日會開會決定以後的行動,估計會有約20人留守匯豐;另一成員黃韻思則表示,判決是意料中事,認為「佔領中環」行動成功。

而匯豐發言人表示歡迎高院的判決,期望「佔領中環」的示威者遵守禁制令。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到限期後「佔領中環」的成員仍未肯離開,可能會被控藐視法庭,到時法庭的執達吏可能尋求警方協助,強行要求他們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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