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道】香港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案,確定以2002年的遺囑為準。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確立這份遺囑的真正受益人。高等法院昨日開庭處理,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17日審理。
案件昨早在高等法院提訊,律政司的代表表示,由於龔如心沒有兒女,若法庭最終判02年遺囑失效,根據法例,遺產就會撥歸龔如心的媽媽擁有,因此要求將龔如心的母親加入為答辯人之一。
華懋慈善基金的代表律師反對。他說龔家曾向他表示,龔媽媽及眾兄妹都不會向法庭申請擁有龔如心的遺產。即使100歲的龔媽媽最終成為遺產的唯一受益人,都會全數捐出,而龔媽媽長居內地,無必要打擾她,將她列為答辯人。
法庭最終同意律政司的建議,案件在今年12月17日起一連3日聆訊,決定遺囑的受益人。
律政司早前入稟法院,要求法庭就龔如心02年遺囑條文的詮釋,包括解釋華懋慈善基金是否唯一受益人,或只是信託人,以及遺產應該如何分配等發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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