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道】有「外科教父」之稱的香港大學外科學前系主任黃健靈,被裁定偽造脹目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4項罪名成立,昨日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黃健靈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已經71歲,如果判監並不人道。同時黃健靈多年來為香港社會作出極大貢獻,學術成就蜚聲國際,事件亦已致他聲譽受損。律師又呈上一疊由病人及同事寫的求情信,顯示被告品格良好,希望法庭考慮判被告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區域法院法官李素蘭指,控方21位證人可靠,控罪無合理疑點。她又說,一般而言,同類罪行會判被告入獄,但考慮到現年71歲的黃健靈,在醫學界地位崇高,貢獻良多,而他又在被捕後2年半才被起訴,案件也被外界高度關注,使黃健靈備受壓力;同時考慮到被告有分別7歲及11歲的孩子,因此判處他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又指,社會服務令並非輕判,重申黃健靈所犯的罪行嚴重。
另外,法官又批評港大沒有對黃健靈成立的醫療技能發展中心的戶口作適當監管,令他可動用戶口資金。
黃健靈聽完判決離開法庭後,表示如釋重負。而一同聽審的港大外科學主任盧寵茂亦對判決表示高興,又強調現行的資金運用方法沒有問題。
律政司發言人認為,本案的判罰過輕,正研究判刑的理據,以決定是否需要覆核。
案情指,黃健靈在擔任港大外科學系主任期間,挪用公款73萬元,又以私人名義聘請家務助理兼司機,以及隱瞞女下屬虧空公款達267萬元,再協助下屬辭職後獲得近70萬公積金。但被告在去年被捕後,已經陸續歸還了涉案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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