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李怡君綜合報道】3月8日,中共11屆人大5次會議,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說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其中在採取強制措施部份,該草案規定,採取強制措施後有礙偵查及無法通知的情形,可不通知被拘留人、被逮捕人家屬。該草案因此引起法律學者的關注和擔憂。

據新唐人電視台報道,王兆國表示,刑訴法草案重點完善了逮捕、監視居住的條件、程序和採取強制措施後通知家屬的規定。
去年出台的刑法修改草案顯示,拘捕嫌疑人有兩情況可不通知家屬,「無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嚴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

觀察:該草案打擊異見人士

秘密拘捕對象限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嚴重犯罪,因通知可能有礙偵查。也就是允許警察秘密拘捕嫌疑人。

根據中國現行刑訴法規定,拘留、逮捕嫌疑人後,除有礙偵查或無法通知的情形外,應當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家屬。

但是,「有礙偵查」情形的界限比較模糊。因此,「不通知」家屬的情形一直備受關注。

同時,此次修正案草案縮小了拘留後因有礙偵查不通知家屬的範圍。

該草案因此引起法律學者的關注和擔憂。觀察人士指出,此規定可能被用於打擊異見人士。

維權律師高智晟、艾未未等都曾遭遇「被失蹤」。曾被軟禁在家的維權活動人士胡佳稱這個條款為「克格勃條例」。(克格勃KGB,即前蘇聯特務組織國家安全委員會)

高智晟被「失蹤」

從事維權活動多年的高智晟於2006年12月被中共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3年,緩刑5年,目前已過緩刑期滿時間。在其緩刑期間,他的家人一直受到當局監視,而高智晟於2009年2月在陝西家中被當局帶走後一度失蹤。

2010年4月高智晟露面與親友及媒體短暫接觸,隨即又再次音訊全無。其家人向當局詢問也無任何答案。

2011年12月16日中共官方媒體報道,當局把緩刑期快滿的維權律師高智晟重新送回監獄。

2012 年1月1日,其兄高智義接到新疆監獄通知,獄方確認失蹤20多個月的高智晟於2011年12月19日被收監並將服刑3年。但新疆監獄拒絕家屬探監。至今,高智晟的家人還是沒有見高智晟本人。◇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