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版)
議員指出目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只適用於公務人員,行政長官卻不受規管,因此必須作出修訂。曾蔭權答稱修訂在他任內恐怕不能完成。
怒斥「香港第一貪官」
人民力量陳偉業議員列舉三宗公務員因涉嫌利益輸送而被檢控的案件,包括一宗向結識10年的網球教練借5百元被判社會服務令70小時並被革職;另一宗是一位退休的警署警長在澳門接受價值2萬元的免費住宿,最後被判入獄15個月;還有一名前水務署助理督察受賄2千元月餅禮券,最後卻被判監36個月。
陳偉業議員質問為何對曾蔭權與對一般公務員持雙重標準,並且怒斥曾蔭權是「香港第一貪官」,「海陸空的大貪污,他是不是應該要向16萬的公務員鞠躬道歉,引咎下台?你是否應該繼續無恥?是否應該下台?」
泛民多黨支持立會調查
民主黨、公民黨、工黨等多個泛民政黨主張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對曾蔭權進行調查。工黨李卓人議員說:「特首說你的朋友是個人資料,我怎麼知你這個個人資料有否涉及公務,如果我們不知有否涉及公務,或者是公共事務大家暗中交往或是有利益輸送,這些我們全部都要查,而特權法就可以查到這些東西。」
何秀蘭議員強調,引用立法會特權法是要查清整個貪腐網絡,「如果有財團或是富豪想影響決策,他不會只款待曾蔭權一人,他會招待其他人的,所以去看整個貪腐網絡是更加需要。」
公民黨也強調對曾蔭權的道歉不收貨。梁家傑議員指出事件仍有很多疑點,立法會調查是發現真相的最佳方式。
民主黨張文光議員也認為仍有許多真相未有披露,「究竟這些過度款待的飛機遊艇和住宿旅行是與何人一起,這些人在特首的工作中有否申報相關的利益關係和實質有否利益關係。」
有議員主張啟動彈劾程序
另外,部份議員則主張啟動彈劾特首曾蔭權的程序。發起彈劾的旅遊界謝偉俊議員表示,曾蔭權雖然決定解除深圳東海花園的租約,但為何要解約必須說清楚。
包括人民力量的陳偉業及黃毓民、社民連的梁國雄和街工的梁耀忠,都對彈劾表示支持。
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未有表明是否支持彈劾動議。她批評特首委任李國能法官檢討規管特首指引是將來的事,但曾蔭權卻經常以此作為擋箭牌。他的解釋完全沒有理會瓜田李下的原則,而且他披露的對自己和問責官員的規管也很寬鬆,而他一直知道有此情況卻不加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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