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蘋果公司指控伊士曼柯達侵權,要求破產法官准許公司對柯達提告。蘋果並表示,柯達本次侵權範圍囊括用於印表機、數碼相機、數碼相框的技術。

據中央社報道,蘋果(Apple Inc.)14日在交付紐約破產法院的文件中表示,打算在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柯達(Eastman Kodak Co.)提出訴訟,也將在曼哈頓地方法院提出相關訴訟。根據這份文件,本次訴訟將尋求法令防止柯達侵權。

蘋果律師在文件中寫道,雖然就破產法進行爭論,無法防止企業對已聲請法院保護的公司提出侵權訴訟,但「蘋果仍要求破產法院在明示授權後,才會極為謹慎地採取行動」。

蘋果在文件中表示,在ITC裁決之前,柯達都有權要求法院終止在曼哈頓法院提出的訴訟案,不過在蘋果正式提告前,都不需要求與此相關的法院諭令。

蘋果曾聲稱自己才是擁有「影像預覽」技術專利的公司,而這也是柯達控告蘋果和行動研究公司(Research In Motion Ltd.)侵權的技術。

蘋果宣稱公司曾在1990年代初期,開發1款與柯達共享技術的數碼相機,柯達之後也設法欲獲得此技術專利。柯達則否認這些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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