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道】台大愛滋器官移植疏失事件歷經一個多月的調查,昨日台灣衛生署公佈調查結果。其中台大醫院疏失部份,台灣衛生署將依醫療法處新台幣50萬元罰款;另外就人為疏失調查部份,台灣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器官勸募小組負責人柯文哲醫生可能會被處以停業1個月到1年處分,最重刑罰甚至將遭到廢止執業執照或醫生證書。
報告指出,台大醫院從確認捐贈的各項條件,到器官的摘除與移植的決策過程,器官勸募小組負責醫生並未實際參與,而是授權他人開立檢驗單,查詢檢查報告,未善盡醫生與器官勸募小組主管的責任。
石崇良表示,柯文哲個人的部份,將依醫師法第25條規定,移付主管機關台北市衛生局懲戒。另外,按醫師法第26條規定,柯文哲可能被處停業1個月到1年,最重會被廢止執業執照或醫生證書。
人為疏失尚包含協調師未落實覆誦與確認的作業、醫檢師未在第一時間主動提醒協調師與開立醫囑之醫生。但因兩人並非領有醫事執照的人員,並未有任何懲處。
醫院方面,5項作業疏失包括勸募小組未納入醫院行政管理體系,易造成人員管理監督缺失;器官勸募與移植作業流程規範未盡完善;缺乏部門內及部門間的訊息溝通機制;欠缺手術前再確認及審閱;器捐醫療團隊協調師的專業訓練未落實。
台大醫院則表示,都按作業流程執行,以往也如此。而成大醫院方面,則不願做任何回應。
目前5位被誤植愛滋器官的病患,愛滋檢驗呈陰性,3位已辦出院,1位在加護病房,1位在普通病房,將持續服藥及追蹤檢驗直到明年,院方已和部份家屬協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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