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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王文穎綜合報道】去年一月馬頭圍道45J塌樓造成4死慘劇的死因研訊結束,裁判官昨日裁定4名死者死於意外,亦裁定塌樓屬意外,但批評屋宇署測量師做事馬虎,又指樓宇大業主是不誠實證人。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裁決時表示,事發大廈馬頭圍道45J建於1955年,有55年樓齡,倒塌前已相當殘破,屋宇署曾向大業主翟愛聯發出多次修葺令。她批評樓宇倒塌前2個月曾經巡視大廈的屋宇署測量師尹志威工作馬虎及「行貨」,當巡查是例行工事,流水作業地發出修葺令,卻沒有將樓宇判定為危樓,作出了一個錯誤專業決定,令大業主未有察覺大廈有即時危險,導致今次意外。

批測量師草率 業主不誠實

裁判官又批評翟愛聯並非專業業主,並指他是不誠實證人,對自己有利的事,會毫不猶疑地說謊。

陳碧橋又慨嘆由於研訊證供不足,無法確實知道受業主委託清拆僭建物的承建商朱偉榮,事發前10日在工地進行過甚麼工程。但死因庭接納專家證人的意見,出事大廈早已在「彌留狀態」,隨時可能倒塌,工程造成的影響輕微。

雖然死者家屬要求判決死者死於非法被殺或者誤殺,但陳碧橋認為,沒有證據顯示事件中有任何人,包括業主、二房東或者承建商有嚴重過失,需要負上刑責,他裁定4名死者全部死於意外。

建議加強監督履行修葺令

另外,陳碧橋又在庭上建議屋宇署,既然知道發勸喻信無用,日後就應該更直接發出具法律效力的修葺令予業主。他又要求屋宇署面對危樓時,可向區域法院申請封閉令,將樓宇定為危險結構,疏散居民。

協助部份死者家屬的區議員表示,家屬會研究判詞,再尋求法律意見,擬定下一步行動;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研訊時發現事件涉及人為疏忽,可以作為民事索償的理據;工程師學會認為,屋宇署驗樓和處理僭建的守則,已經過時,應該全面檢討。

屋宇署昨晚回應表示,尊重法庭裁決,會積極考慮法官提出的各項建議,又強調屋宇署的屋宇測量師及結構工程師會繼續努力加強樓宇安全,而業主對保障自己物業安全,負有不可推卸責任,呼籲業主定期檢查及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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