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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李恩綜合報道】高官接連捲入住宅僭建物風波,終於蔓延至港府最頂層。行政長官曾蔭權名下位於麥當奴道碧雲樓的一個住宅單位,被指有僭建物。曾蔭權就指屋宇署5年前曾經視察,未要求他清拆,又稱露台封玻璃不一定違法。民主黨就指曾蔭權犯了嚴重錯誤,已打擊建築物條例的權威性,亦欠缺法治觀念,要求他向公眾道歉。

早前,環保局副局長潘潔及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先後被揭發寓所有僭建物,行政長官曾蔭權當時曾提醒其問責官員,包括局長、副局長等,須好好檢視其持有物業有否僭建問題。但有報章指他與妻子曾鮑笑薇共同擁有的麥當勞道碧雲樓單位,原屬開放式的露台被完全圍封,加設玻璃窗,但沒有向屋宇署入則申請,懷疑屬僭建物。

曾蔭權:購入單位後沒加建


曾蔭權昨早到教堂祈禱時,沒有回應在場記者提問關於物業僭建物一事,但稍後在政府總部主動交代事件。

他表示,被指有僭建問題的單位是以他公司的名義持有,1965年入伙,原是他父親1978年購入,他記憶中沒有進行任何加建和改建工程,到父親1997年離世後單位便售出。

1998年,他以公司名義購入該單位,購入後,單位從沒進行改建和加建工程。直至2006年,屋宇署巡查該單位後,發信要求他將抽氣扇上的小簷篷和外牆花架拆除,他隨即將它們拆除。同年7月屋宇署也發信確認單位已遵從了清拆命令。

曾蔭權強調,之後便再沒有收到屋宇署任何清拆命令,因此一直沒有想到會有任何問題。他自己的理解,露台的玻璃窗未必一定違規。曾蔭權補充,鑑於公眾和傳媒對事件關注,他已委託專業認可人士視察該單位,若有問題會立即跟進。

民主黨批特首欠法治觀念

民主黨房屋政策發言人李永達,批評曾蔭權嚴重疏忽犯錯,要求問責官員檢視持有物業有否僭建物,但自己物業露台以玻璃密封,也沒有委聘專業人士進行檢查,卻將責任推卸予屋宇署,是不負責任。

他又不滿特首在未有專業人士和屋宇署確認下,便指露台設玻璃窗未必違規,做法欠缺法治觀念,容易予人感覺特首可凌駕法律的印象,亦會影響《建築物條例》的執法工作。他認為特首應向公眾致歉,並盡快清拆僭建物。

梁智鴻林瑞麟寓所被指僭建

另外,行政會議成員梁智鴻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住所亦涉僭建。

有報章指,梁智鴻位於山頂的寓所加列山道8號顯峯居E屋,天台建有一間玻璃屋,跟屋宇署批准的圖則不符。梁智鴻昨日沒有正面回應是否知道單位有僭建物時,指單位於20年前購入自住,當年聘請建築師負責裝修,現時也最好請專業人士跟進。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寓所亦懷疑有僭建物,不過他已作出否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回應指,林瑞麟的天台並沒有圍著任何空間,也沒有小屋,只有帆布幕及裝飾的木條,並沒有僭建。

有報道指,林瑞麟位於舂坎角環角道的寓所,天台有一個巨型簷篷,並有近3米高的欄柵圍著整個天台。林瑞麟於04年以1,800萬元購入港島南區舂坎角環角道32號柏濤小築A11號屋1、2樓連天台。

社民連多名成員昨日就由匯豐總行遊行到政府總部,抗議特首和政府高官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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