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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鍾元綜合報道】台灣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謝姓女童遭姦殺案,被槍決的士兵江國慶遭錯殺,江國慶家屬告發台灣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人涉及刑求,均獲不起訴處分。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批評指出,當時陳肇敏一手主導台灣國防部反情報單位,如今卻獲不起訴處分,無法接受,會協助家屬聲請再議。

另外,此案台北地檢署昨日依殺人罪起訴前士兵許榮洲,求處20年徒刑。

軍方營造恐怖逼江認罪

台灣特偵組表示,經過軍、司法檢察官詳查後,江國慶承認犯案的那份自白,確定是被刑求而違法不當取得。

檢方處分書指出,軍方當年為逼江國慶認罪,以體罰、戴眼罩、強光照射,並強迫江觀看女童解剖影帶,將偵訊室佈置成靈堂,營造恐怖氣氛,讓江在不堪疲勞訊問下自白犯罪。

違法刑求 但追訴期已過

檢方認定,當年的台灣反情報隊成員前空軍軍官柯仲慶、鄧震環、李書強、李植仁(已死亡)及現任軍官何祖耀涉及刑法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陸海空軍刑法濫用職權凌虐罪等,應加重其刑,但由於所涉強制等罪嫌已逾10年追訴時效,檢方將不予起訴。

對此,台灣監察院希望,台灣國防部能夠註銷當年因為江案而頒發的功獎,亡羊補牢。台灣國防部則表示,這些人員於1996年間因「0912專案」破案有功所獲之獎勵,台灣國防部正依據軍、司法單位調查之事實,詳實檢討相關人員之獎勵適當性,據以辦理註銷處理。仍在役軍官,則可能會有行政處分。

司改會則表示,將繼續盡全力協助本案之平反、究責及賠償之相關工作。林峰正表示,檢方本可依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致死罪起訴,但卻認定陳肇敏等人未與軍事檢察官、軍事審判官共同謀議為由,認定陳等並非共犯之一,迴避此法條罪責,造成認定刑求屬實,卻無人負責的結果。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哭訴,不願兒子白白犧牲,要告慰亡夫的在天之靈,希望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能主持公道。

謝姓女童遭姦殺案震驚社會,馬英九罕見以三軍統帥身份向江國慶家屬致歉,創下元首公開、直接關切司法的個案。司改會認為,陳肇敏等人獲不起訴處分,此與馬英九4個月前宣示的查明真相、平反江案、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理原則有違,馬英九應主動進行瞭解後,迅速向民眾說明其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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