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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彭瑞蘭、呂宜凱台北、新竹連線報道】台灣農委會為了避免農田持續被開發蓋農舍,10月宣佈「特定農業區」裏不能蓋「集村農舍」。引發2、3百位民眾昨日到台灣農委會門口撒冥紙、丟雞蛋,抗議政府自己低價收購農地給工業用,卻禁止在特定農業區建集村農舍,讓他們付出一生積蓄要蓋房子的錢付諸水流。

由台灣新竹縣農民農舍自救會發起「維護公平正義 捍衛農民權益」活動,昨日上午在台灣農權總會及宜蘭縣等各縣市農民的聲援下,並分赴台灣立法院、監察院、行政院暨農委會等部會遞交請願書。

農民提出:1. 台灣農委會10月15日發佈的「特定農業區不得興建集村農舍」命令必須有落日配套措施。2.針對農業政策做全面的檢討與修正3.農民應比照勞工同樣享有最低薪資每月新台幣17,860的保障等3大訴求。

接見的監察委員劉玉山當場允諾,會將請願訴求正式入案調查,並發文要求台灣農委會必須慎重處理、重視農民的心聲。

台灣水保局局長黃明耀也代表農委會接受請願書,農民代表並要求農委會必須在一個月內答覆。

農委會:未損及農民權益

黃明耀表示,全台農牧用地253萬公頃,其中最精華的特定農業區僅27萬公頃,僅佔一成,十分稀有,是重要農業生產地,農地保存與糧食安全有關,先進國家都嚴格保存。

他說明,10月15日以行政命令禁止興建的是在特定農業區上建集村農舍,但政府沒有限制特定農業區「個別農舍」的興建,也沒有限制一般農業區興建集村農舍,並未損及真正從事農業的農民權益。

台灣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說,調查發現,大約有63%的建築基地是位在優良農田的「特定農業區」,而他們的農地有七成以上都遠離農舍且位在低生產力的山坡地。

黃明耀強調,農舍是為農事而建,不應該跟農地相距甚遠,「這類建案已經扭曲政府保障真正種田農民權益的良意」。

相關建案商業化問題,在過去確實有工作疏失,據台灣監院調查指出,已有85案集村農舍興建完成,其中53案並建在特定農業區,故在9月16日糾正台灣內政部與農委會。台灣農委會於10月15日公告禁止在特定農業區興建集村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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