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於倩綜合報道】台灣中藥商行賄立委案,一審只有2
人遭到判刑,不過台灣高等法院昨日宣判,合議庭認定,8名前後任立委都犯了貪污罪,分別重判7年到10年不等刑期。
法院判決指出,中藥商公會於1996年間,為了遊說立委在藥事法修正案中,爭取中藥商調劑權,以「贊助金」的名義行賄多名立委。
邱垂貞被控先後3次收受中藥商公會致贈的贊助金共新台幣1,000萬元。廖福本被控向中藥商索賄1,000萬元,但得手600萬元。至於林光華、趙永清、李俊毅、許舒博、馮定國、陳鴻基等人也被控收賄數十萬元到200萬元不等。
法院一審時,以貪污罪判刑邱垂貞8年,廖福本遭判刑8年6月,其他人則因證據不足,或款項與職務無對價關係,獲判無罪。
高院二審宣判,合議庭認定8人都犯了貪污罪,全部予以重判。
其中最重的是邱垂貞,判刑10年,褫奪公權8年,收受的新台幣1,000萬元要追繳沒收;廖福本被判8年6個月,收受的600萬元要追繳沒收;林光華、趙永清遭判8年,馮定國和陳鴻基分別被判7年2個月和7年刑期;現任立委李俊毅和許舒博,均獲判7年6個月刑期,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再上訴。
廖福本因偽造有價證券案遭判刑6年,目前入監服刑中。
林光華1997年間轉換跑道參選新竹縣長,他表示,管不到修法,已非中藥商公會要收買的立委,他不懂一、二審認法用事怎會差這麼大。
邱垂貞則表示,這明明是政治獻金,法官卻硬要認為是賄款,他表示,為證明清白,一定會再上訴。
李俊毅目前出國訪問,許舒博也沒有接聽電話,兩人助理均表示,會和立委本人研議後,才會正式對外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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