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李敬一採訪綜合報導】冤獄被囚11年的河南「殺人犯」趙作海案,因「被害人」趙振晌的突然回家,被宣告無罪釋放,此事引發輿論的熱烈抨擊。港籍商人周榮與生意夥伴發生經濟糾紛,遭到廣東汕尾公安拘捕138天,最終法院判其無罪。險成為「趙作海」,周榮向當地公安局索培 400萬,並要求公開賠禮道歉,但遭到拒絕。

年屆60的周榮先生很早就入籍香港,從90年代起,回家鄉海豐縣投資房地產,成立了海豐縣華通房地產有限公司。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2000年3月,海豐縣華通公司與另一生意合夥人周水發生經濟糾紛。周水向海豐公安局告華通公司合同詐騙。最後,華通公司遭扣押查封公司的經營證照、印章、賬簿等,導致公司從此長期陷入癱瘓,至今無法經營。

總共被關了138天

據南方新聞網報導,2007年7月10日,周榮當時正前往廣東省公安廳上訪,海豐經偵大隊突然將其帶回海豐,並於次日以涉嫌「合同詐騙」對其刑事拘留。同年8月17日,當局以涉嫌挪用資金罪批准逮捕他;周榮他在看守所一直被關到當年11月29日,才辦理了取保候審。「我總共被關了4個多月,共138天」。

2008年3月5日,海豐檢察院提起公訴。5月28日,法院認為證據不足,一審宣告周榮無罪。7月,汕尾中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海豐法院原判。

今年5月7日,周榮提出400多萬元的國家賠償申請,並要求當地公安公開賠禮道歉;5月12日,海豐縣公安局給了周榮先生一份《不予受理賠償申請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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