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在四川成都、崇州等地長期組織賣淫的王小平、陳建夫婦,脅迫未成年女子加入賣淫行列,並控制其賣淫所得。當受害女要賬時,王訴諸法律,法院以搶劫罪判5名「收賬」受害者及相關人11年、5年不等的刑罰,而組織賣淫的王某夫婦仍逍遙法外,繼續危害社會。案件目前進入成都中級法院待判決。
逼賣淫組織未被立案偵查
近日,四川成都人士向大紀元投訴,王小平夫婦以欺騙脅迫的手段逼使不滿16歲的楊梅(化名)做假處女賣淫生意。約3年來欠楊的「賣肉錢」及傷心費6萬多元,楊追討無效,便請朋友孟傑等4人幫助「收賬」。於是他們採取限制王人身自由的手段獲得4萬元,之後王某將楊梅、孟傑等5人告到法院。
四川崇州市法院一審時以「搶劫罪」分別判孟及同夥11年、5年、4年、3.5年不等有期徒刑。但王小平等涉嫌犯「組織賣淫罪」案件卻未依法移交給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楊梅的一名辯護律師胡國銀對大紀元記者表示,會見楊梅時得知,還在她不滿16歲時遇到王小平夫婦,被當成搖錢樹為其掙錢。楊的身份證被扣押。王逼迫很多未成年女孩賣淫,楊梅只是受害人之一。
據楊的家人透露,2006年夏天,不滿16歲的楊梅在都江堰高昇茶樓打工,張茂偉夫婦將其拐騙到崇州市,交給王小平、陳建夫婦。王之夫將楊梅強姦後,隨即送她到附近賓館,逼迫其從事賣淫。楊梅的父親楊潮能對記者表示,他強烈要求公安機關對王小平夫婦依法治罪,免得其再危害更多「楊梅」。
被警察強行簽字承認搶劫
孟傑的辯護人胡代國對記者表示,奇怪的是當地法院、檢察院人員勸家屬不要上訴。縱容組織賣淫者繼續逍遙法外。「在法庭上孟傑等5名被告都表示,警察打他們,強行招供,強行簽字承認是搶劫,不簽又要挨打。」楊梅等5人被強制單獨隔離226天,精神、身體均受到嚴重摧殘。特別是楊梅精神完全崩潰,頭部前頭髮基本落光。應及時保外就醫。
楊梅、孟傑等被告的家屬和辯護律師都對王小平夫婦組織未成年少女賣淫非常氣憤,據辯護人胡代國揭露,王某夫婦老奸巨滑、惡貫滿盈,至今仍在犯罪。那些被其逼迫賣淫的少女的檢舉材料和賬本就是有力的法律依據,法院竟然縱容他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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