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楊琴綜合報導】台灣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未來電子票證將可以用於交通、購物、政府規費等小額消費,儲值金額以新台幣1萬元為限,發行機構須具新台幣3億元資本。目前台灣現行雖已有電子錢包功能的儲值卡,但尚未整合,電子票證法過關後將允許跨越不同營運系統或應用於不同商業體系。
三讀通過後的電子票證法,包括悠遊卡,ETC、i-cash,甚至是連鎖咖啡店的儲值卡,都可以擴大使用範圍。台灣金管會表示,除銀行外,現行有發行條例所稱電子票證的機構,應依規定在條例公佈施行後6個月內向台灣金管會申請核准。此外,為確保消費者權益,發行電子票證機構須將持卡人儲存於電子票證的金錢交付信託、並由信託金中提取部份交付台灣中央銀行做為準備金,以及發行機構須與銀行簽訂履約保證。
聯明安全便利是關鍵
日前才宣佈推出結合手機與電子錢包的聯明行動科技表示,未來市場更明朗,便利、安全與建置成本將成為市場贏家的關鍵。副總經理蔡金萬表示,一般儲值卡今後都可用於小額購物付費,但是否商家需要花錢建置不同儲值卡的感應設備和連線需要進一步觀察;預估這些儲值卡會在公用事業、政府機關規費較為強項。
全台通用多項小額支付
提案人之一的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表示,包括英國、香港、南韓等國家都已發行電子票證,消費者利用多用途電子票證,能支付交通、零售等小額消費,主要目的是方便、降低交易成本及減少人工交易弊端。
他指出,電子票證發行後,民眾可用來支付包括交通 ( 的士、捷運、高鐵、過路費)、購物 (便利商店、書店)、政府規費
(水費、電費、停車費、罰單),甚至連民眾看病的醫療院所掛號費用都可以用電子票證支付。
綠批悠遊卡要退押金
不過電子票證法也遭質疑是為台北智慧卡公司量身訂做,民進黨立院黨團在條文審查時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將發行機構最低實收資本額從新台幣3億元調高到10億元,但最後還是由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所提3億元的版本獲得通過。
民進黨立委批評,這是為特定人量身訂做的法案,目前悠遊卡發行量高達一千多萬張,遠勝任何電子票證業者,此法一旦通過,讓電子票證具有小額消費功能,並擴大使用範圍,將使台北智慧卡公司成為超級怪獸。要求台北智慧卡公司應退回新台幣100元押金並調降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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