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辛百正台北報導】台灣高雄市勞工公園旁的一棟民宅樓下,12月3日聚集了大批媒體駐守,原來它是台灣清華大學毀屍案的更生人洪曉慧的家,假釋後第一天回家。隔天,還有少數電子媒體繼續留守,想要捕捉洪曉慧最新動向,但是到了中午卻自發性的撤離。讓媒體做出罕見的「集體撤守」共識,只因一通「勸善電話」。
誰是這一通「勸善電話」的發話人?原來是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張錦華。早在洪曉慧出獄之前,由9家衛星電視組成的「衛星公會新聞自律委員會」就協調,對洪曉慧不要構成二度傷害,讓她出獄後還「關在媒體注視的監牢裏」。但是洪曉慧返家第二天,仍有少數電子媒體繼續留守。
張錦華發現後,打電話給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TVBS新聞部協理陳依玫:「電子媒體應該給洪曉慧一個回復平靜的空間,電視記者也不該踐踏自己的專業,像狗仔這樣守在人家門前。」
不僅陳依玫十分認同,接著出面協調同業配合,完成集體撤守也獲得聯合晚報發表「台灣的公民社會秩序」的肯定。對於自己做了一件好事,張錦華說:「我只是盡了一份社會關懷、社會正義的心意而已。」
張錦華是台灣知名的新聞傳播學者,專長是「媒體批評」、「多元文化」,是台大新聞研究所的開山元老之一,創辦第二年就任教,至今已經有近20年的教學資歷,桃李滿天下。
由於她是必修課程的教師,因此被學生喻為「沒有修過張錦華的課,就不算唸過台大新聞所」。她還分別獲得2001年台大社會科學院教學優良獎、2003年台大社會科學院教學優良獎、2004年台大優良教師獎。
聲援洪曉慧、呼籲媒體自律,這並不是張錦華的第一次。2005年TVBS前主播陳勝鴻與潘彥妃爆發緋聞,遭到媒體瘋狂炒作,張錦華主動發起「打爆惡質媒體,拒絕窺探隱私」的電話抗議,要求媒體自我節制,獲得學界、婦運界、網絡的聲援。隔天,果然駐守在陳勝鴻家門口的電子媒體陸續撤離,一位電視台主管還私下向張錦華道歉致意。
2000年一位14歲的女童星王瞳,配合菲夢絲集團董事長黃河南的電視廣告,進行減脂、瘦臉、豐胸,引來張錦華「物化女性、剝削兒童」的批評,與學生黃浩榮合寫一篇「還童的女性?弱智的男性?」的讀者投書,結果黃河南在隔天發表聲明道歉,以兒童為主的瘦身廣告也宣告絕跡。
張錦華另一個為人熟知的身份,是台灣法輪功的發言人,由於對中共迫害人權的瞭解,以及媒體報導法輪功迫害真像的失衡,1年多前,她的研究轉移到國際新聞對中國新聞的報導。
她自問:「報導其他國家的天災人禍,是在干涉內政嗎?」她在研究室閱讀發表於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看完之後感動到熱淚盈虧,驚呼自己從來不懂得什麼是人權,頓時打開思維:「說出新聞的真相,才是普世價值及基本人權!」
這一個頓悟,堅定了張錦華繼續實踐社會正義的信念,目前她正在撰寫「從人權觀點探討國際媒體對中國新聞的報導」,預計明年暑假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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