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文昌蓉、吳涔溪台北報導】行政院昨日通過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草案,明訂消費券不得找零、轉售、兌換現金等6項限制,如有違反規定之商家,將處以消費券面額3到5倍的罰款。國民黨黨團表示爭取年底完成所有立法程序,讓消費券盡快發放。民進黨團也表示將絕對支持不予杯葛。
府院黨23日(前天)晚間協商,確定發放消費券與擴大公共建設兩特別條例草案分割處理後,行政院昨日上午加開臨時院會通過兩草案。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使用範圍限於購買貨物及勞務,只要是消費行為都可以。在消費券使用限制方面,特別條例草案明訂,消費券不得找零、轉售,兌換
現金、商品禮券、現金禮券或儲值等6項。陳添枝表示,在考慮行為的責任歸屬,將處罰收受者(營業者),但不罰消費者,而罰金則按消費券面額的3到5倍計算。
此外,草案也明訂,消費券屬有價證券,如有偽造或變造等行為將根據刑法201條規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元以下罰金。
據瞭解,內政部考慮在春節前和元宵節後各選一天發放消費券,同時研擬放寬發放對象,包括16萬在台居留的大陸籍、外籍配偶,以及1萬多名在台居留的華僑,皆可領取消費券。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國民黨團今日將草案送程序委員會,排入週五(28日)院會報告事項,國民黨會在院會中提出逕付二讀,朝野協商後,爭取在12月5日院會中三讀通過。估計最快在12月26日的院會中,完成預算案之三讀立法程序。林世益表示,希望民進黨在下個禮拜二前不要提出復議。
對此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潘孟安表示,為了全民福祉,將不會杯葛,但希望大家理性討論回歸在體制內並走完程序正義。潘孟安強調,在春節可以發放,這點站在民進黨的立場上是絕對支持的。
不過潘孟安表示,民進黨主張直接發放現金新台幣3,800元的方案,要能排入併案審查。對此林益世表示,願意兩案都逕付二讀併案審查,但希望最後能以民主方式表決,不要妨礙人民領取消費券的時程。
調查顯示,8成的民眾表示會擴大消費。新聞局長史亞平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表示,政府放寬消費券的使用地點和方式之後,相信民眾使用起來會更方便,消費券比現金更能刺激景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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