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台北地檢署偵辦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隱匿前第一家庭疑洗錢情資案,昨日偵查終結,檢察官依台灣刑法第138條毀損、隱匿公文罪起訴葉盛茂,並具體求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成為台灣司法史上第一位被起訴的前調查局長。
據台灣中央廣播電台報導,台灣調查局今年1月份收到來自「艾格蒙洗錢聯盟」的情資表示,陳水扁的媳婦黃睿靚在瑞士開有帳戶涉嫌洗錢,而後傳出台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與檢察總長陳聰明,可能涉嫌隱匿該項情資,檢方立案後密集調查。
特偵組18日對葉盛茂進行約談,21日更搜查葉盛茂的住處,調查過程中,因為牽涉到陳聰明是當事人之一,因此基於利害關係迴避原則,法務部更將本案由特偵組轉交台北地檢署進行偵辦,台灣法務部當時甚至表示,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有必要傳喚總長的話,照傳不誤,法務部一定支持。
本案在短短8天的時間,在檢方積極辦案之下,昨日偵查終結。檢方以台灣刑法138條隱匿公文罪進行起訴,而且因為葉盛茂當時身為調查局長公務人員身份,掌管洗錢防制任務,所以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檢察官表示,在葉盛茂家中搜出完整的公文卷宗影本,而且發現在本案之前,葉盛茂在95年12月就已經收到關於吳淑珍的海外帳戶情資,更明顯看出葉盛茂有隱匿公文的犯意。
葉盛茂為台灣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台灣調查局調查員調查班第四期結業,歷任調查局台灣省調查處調查站調查員、秘書、副主任、桃園縣調查站主任、台北市調查處副處長、台北市政府人事處副處長、政風處處長、調查局副局長,並於2001年8月21日昇任調查局局長,今年6月16日退休。
葉盛茂在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任內接任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處長,並在陳水扁當選總統後,由調查局第二副局長升任調查局長,當時曾被認為是「扁系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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