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洪明

今年7月20日,是7.20「法輪功」事件9週年。今日之中國,「法輪功」事件仍然是個敏感問題,是個政治禁區。但我本人還是抱著「不計利害」、 「不計得失」、「不計福禍」,「只計是非」、「只計善惡」、「只計真謬」的信念,簡要地談談我本人對「法輪功」事件的看法。

一、法輪功不是邪教

什麼是邪教?我以為只有鼓吹暴動,鼓吹謊言,圖財害命的迷信說教才是邪教。法輪功講真、善、忍,講個人身心修煉,怎麼能誣衊為邪教呢?

任何宗教早年都被守舊勢力稱為邪教,如佛教、基督教等等。法輪功,現處於生成階段,就盲目地把他打成邪教,是短視的、毫無道理的。

法輪功即使是一個迷信,也不能隨意把他置於死地。因為迷信比科學更古老,因為迷信也是一種信仰,所以把法輪功當成迷信來打壓,也是錯誤的,也是毫無道理的。

二、法輪功學員煉功無罪

法輪功學員自己煉功修身養性,不傷害他人,不傷害社會,這是他們的人身自由。因而法輪功學員煉功無罪,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煉功的人身自由是有罪的。

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中國政府藉口法輪功是邪教,法輪功學員煉功有罪,而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與人身自由,對全國數以百萬計、千萬計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清查、打壓和圍剿,致使成百上千的法輪功學員非正常死亡,把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投入監獄、勞教所、學習班,使廣大法輪功學員身心健康受到極大的恐怖和傷害。這就是中國政府一手製造的震驚中外的「法輪功」事件。

時至今日,中國政府仍將法輪功視為邪教,仍把法輪功學員煉功視為犯罪。這種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做法、說法,再也不能、再也不應冠冕堂皇地繼續下去了!如果執意堅持,就是願意繼續犯罪。

三、法輪功走向世界是中國文化的驕傲

法輪功作為中國的優秀傳統文化,衝出了中國,走向了世界,傳遍了世界。這叫牆裏開花牆外香。

法輪功講的真、善、忍,是人類共同價值觀念的一部份;講的煉功修身養性,是人類身心自我保健技能的一部份;因而法輪功作為中國的優秀傳統文化,才能走向世界,深入人心,為人類之一部份人樂於接受。

平心而論,半個世紀以來,中國優秀傳統文化走向世界是不多見的,也是屈指可數的。中國法輪功作為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一部份,從1992年以來逐漸傳遍中國,走向世界,的確是中國文化的驕傲。

四、人民應當感謝李洪志先生

西元1992年初,李洪志先生創建了法輪功,成為法輪功創始人。法輪功一問世,經過李洪志先生身體力行地傳授與傳播,短短幾年就風靡全國,走向世界。

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中國主流媒體就開動宣傳機器,開足馬力,詆毀李洪志先生。為了把法輪功說成是邪教,而把李洪志先生說成是個壞人,這都是誣陷的不實之辭。中國主流媒體應當還清白於李洪志先生。

李洪志先生把中國優秀的傳統文化真、善、忍與保健身心的法輪功,發揚光大,送出國門,紅遍世界。這是功德無量的好事,中國人民應當感謝李洪志先生。應當毫不誇張地說,把中國優秀的傳統文化送出國門,傳遍世界,中國半個多世紀以來,李洪志先生是第一人。

五、執政黨逼迫法輪功成了他自己的敵人

法輪功一問世是與世無爭的,他是法輪功學員修身養性的理念追求和保健技能。法輪功學員,按地域設輔導站,推任站長,純粹是為了推廣傳播法輪功,絕無任何政治目的。

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中國執政黨便把邪教的帽子扣在法輪功的頭上,說他是反執政黨、反政府、反社會、反人性,進而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清查、打壓、圍剿。一時間,法輪功成了執政黨和政府的頭號敵人。

從那時起,數以百萬計的法輪功學員,成了嚴酷鎮壓的對象。但他們當中仍堅定信仰者、堅持煉功者,就自覺不自覺地成了堅定的反共分子。一句話,執政黨與政府的錯誤政策,逼迫法輪功成了它自己的敵人。

六、法輪功萬歲;和解萬歲

法輪功萬歲。這就是說,只要人類存在,只要人類個體身心存在著缺憾,法輪功講的真、善、忍的心靈道德,法輪功講的保健身心的修身養性的技能,就不會消滅,法輪功一經問世,可以預言,他與人類共存,不可能被誰人、誰黨、誰政府所消滅。

七、中國政府理應向法輪功學員賠罪

中國政府應當向法輪功學員賠罪,就是說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清查、打壓、圍剿,非法地剝奪了他們的信仰自由與人身自由,得罪了法輪功學員,理所應當向法輪功學員賠罪道歉。

中國政府應當:

A,向7.20「法輪功」事件的法輪功學員及其親人賠罪;

B,向致傷致殘於7.20「法輪功」事件的法輪功學員及其親人賠罪;

C,向因7.20「法輪功」事件而被判刑、被勞教、被勞改、被拘留、被送學習班的法輪功學員及其親人賠罪;

D,向因7.20「法輪功」事件而受到精神傷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其親人賠罪;

E,向為法輪功學員講公道話,向要求平反7.20「法輪功」事件的一切正直、善良的人們及其親人賠罪。

中國政府應當徹查、重新肯定法輪功與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與人身自由,恢復法輪功與法輪功學員的清白原貌;中國政府應當依法追究7.20「法輪功」事件的始作俑者江澤民、羅幹等人的歷史責任和道義責任;中國政府應當以身作則,做一個和解與和諧的政府,請從向法輪功學員賠罪開始。

八、中國政府理應向法輪功學員賠償

中國政府應當向法輪功學員賠償,就是說由於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清查、打壓、圍剿,非法剝奪了他們的信仰自由與人身自由,給法輪功學員造成了人身的、精神的、物質的巨大損害,理所當然地要給予法輪功學員精神賠償和物質賠償。

中國政府應當:

A,建立法輪功學員死難者紀念碑,並一次性地賠償法輪功死難者的家屬,以此安慰死者冤魂;

B,應當對致傷致殘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合理的保障性的賠償;

C,應當對被判刑、被教養、被拘留、被送學習班而喪失人身自由的法輪功學員依國家賠償法進行賠償;

D,應當對遭受精神傷害的法輪功學員給予象徵性的一次性的賠償。

俗話說,十賠九不足。中國政府對因7.20「法輪功」事件而受到不同程度傷害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賠償,遠遠不足以彌補他們所受到的心靈傷害。中國政府這樣做,關鍵不是賠償金額,而是賠償態度,這是至關重要的。

九、我要為法輪功學員請命

我本人一不信仰法輪大法,二不修煉法輪功。我只是看到、聽到那麼多安度晚年的離退休老軍人、老幹部、老知識份子,那麼多善良慈祥的老婆婆、老媽媽、老姐妹;那麼多病魔纏身、缺醫少藥的盼望康復和長壽的男女中老年患者,他們只是因為修煉法輪功,信仰法輪大法,就受到中國政府的清查、打壓、圍剿,被非法剝奪信仰自由和人身自由。他們所遭受的精神與人身的折磨和痛苦,讓我的良心和常識無法容忍,所以我願意為法輪功學員請命。

2001年3月初,我尚在北京二監服刑,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召開,我曾給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寫信,要求中國政府冷卻處理「法輪功」事件,善待法輪功學員,不要逼迫法輪功成為自己的敵人。

西元2008年3月初,我走出監獄大門半年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我又給國家主席胡錦濤先生寫信,要求中國政府為「法輪功」事件平反。

今年7月20日,是7.20「法輪功」事件9週年紀念日,我再一次給中國政府寫信,要求中國政府應當向法輪功學員賠罪賠償。

我心甘情願為法輪功學員請命,這基於:

A,法輪功學員是中國公民,是我的骨肉同胞;

B,我的理性和理智不容忍中國政府清查、打壓、圍剿法輪功學員的政府行為;

C,我對自由民主人權理念的信仰與追求使我不能不為法輪功學員請命;

D,為法輪功學員請命,是我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是我責無旁貸的社會義務;

E,我深知文責自負的概念的內涵與外延,我甘願為此承受一切可能的苦難。

為了法輪功學員的榮譽和身心康寧,為了法輪功文化的傳播與榮耀,為了世界各國各民族中那些熱愛法輪功的人們,請中國政府向法輪功學員賠罪賠償!

中國公民:高洪明

手機:86-13522267658

200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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