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黃靜榮香港報導】本港市面有不少防曬用品聲稱完全阻擋太陽的功效。在市面抽查28種防曬產品,發現有不少產品的標籤有誤導消費者字眼,如「阻擋太陽」、「完全阻擋太陽」、「全面防曬及隔阻紫外光」等等。
消委會指,歐盟最新的委員會建議,禁止防曬產品在標籤上以「百分百保護」、「阻擋太陽」、「全日防護」等誤導字眼暗示其功效。避免令消費者以為只要塗擦了防曬用品就可長時間對抗陽光中有害健康的紫外線,萬無一失了。但香港及其它地區就未有類似的規定。
消委會又指,市面過半數樣本標示SPF值都在40或以上,3款甚至是SPF
80或以上,部份更聲稱可每天使用。而無論太陽油的防曬油多高,都不可能完全阻擋陽光中的紫外線,並建議出門前20分鐘便應塗上太陽油。
消委會指,SPF15至25的防曬產品已可提供足夠日常保護,而SPF值高的產品未必可以每天或經常使用,兒童和皮膚敏感的人士可能引起過敏反應,認為6個月以下的嬰兒不適合使用太陽油,亦不建議使用防曬驅蚊2合1產品。
處理乾冰要小心
另外,消委會提醒,市民購買附有乾冰的食品時必須小心,切勿低估乾冰對皮膚造成的傷害。要小心處理有乾冰的紙盒包裝,以免嚴重凍傷。
消委會早前受到醫生轉介的個案,一名11歲女童購買雪糕蛋糕,包裝盒內有乾冰。她乘車回家時,將紙盒放在大腿上20分鐘,由於女童當時穿著牛仔褲,並沒有感到任何痛楚,但半個小時後,女童感到不適,並發現大腿出現紅印,回家後更發現出水泡,經醫生診斷,女童嚴重凍傷,傷患面積有2%,需留院6天才可出院,並定期複診。女童經數星期才完全康復,2年後患處仍有色斑。
消委會之後測試3盒雪糕蛋糕和1袋共8杯雪糕的樣本,1小時之後量度,發現包裝內乾冰位置的溫度由攝氏-82.1度至-72.4度,而雪糕蛋糕盒底的溫度使攝氏-39.3度至-59.1度,足以凍傷皮膚。
消委會建議市民處理乾冰時,應戴上手套,若出現凍傷,應把凍傷部位浸於溫水中,不要搓揉患處,如有需要應立即求醫。
另外,消委會指,有關店舖必須確保包裝適合消費者攜帶,包裝上應有清晰警告字句,售貨員亦應再度提醒顧客有關乾冰的潛在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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