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日通過動議,要求警方在統一使用鐳射槍指引前,暫停使用鐳射槍偵測車速。但警方強調,鐳射槍的準確度不容置疑,不會停用。
自商人林建岳早前被控超速駕駛獲修訂較輕控罪後,警方共收到139宗書面申請,要求覆核超速定額罰款告票。有議員指,警方仍在研究統一使用指引,擔心在過渡期繼續使用鐳射槍會引起更多訴訟;亦有議員質議,為何涉及商人林建岳的訴訟,鐳射槍偵測到的車速可以有近40公里誤差,關注主控官減輕控罪是否合理及公道。
警方表示,已經成立工作小組,全面檢討使用鐳射槍的指引和法庭對有關案件的裁決。對於立法會的委員會,動議暫時停用鐳射槍,交通部總警司韓家傑認為是不切實際,強調超速是本港交通意外的十大成因之一,鐳射槍操作簡單,準確度高,會繼續用作打擊超速駕駛。他又指,警方有定期將鐳射槍交專家檢測,並按廠方指南使用。
對於商人林建岳超速駕駛,警方說,由於搜集得到的證據,未能配合預期,因此接納性質較輕控罪。警方又指,當日負責操作雷射槍的操作員已調職,但強調與事件無關。至於他會否被受處分,警方會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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