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李春香台北報導】二手煙不僅危害女性健康,並禍延下一代。但台灣《菸害防製法》修正案第十五條公共場所室內全面禁煙卻因煙商發出反對聲浪協商未果進入表決程序。台灣上百個女性團體代表昨天到台灣立法院請願,籲立委支持「公共場所室內全面禁煙」政策,保障婦幼遠離煙害。
由於該項條文攸關經常出入餐廳、飯店、購物中心等公共場所的婦女和幼童一個無煙害的環境,台灣上百女性團體大串連於立院請願,包括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曼麗、「港都女性拒菸聯盟」代表馬采鈴、台灣母乳協會理事許心欣等代表出席,籲儘速通過第15條修正法案。
陳曼麗表示,「公共場所室內全面禁煙」 是現代社會對他人健康權、優質生活權的基本尊重。據統計,台灣有六成男性、九成五的女性與絕大多數青少年及百分之百的兒童不吸煙。《菸害防製法》第15條的修正精神不是剝奪吸煙者的權利,而是保障多數人民在公共場所拒吸二手煙的權利。
她說,台灣1650多萬20歲以上的合格選民中,約1279萬人是「不吸煙一族」,如此強大的民意支持度,第15條修正案豈有不過關之理?
馬采鈴專程從高雄趕來。她說,「港都女性拒菸聯盟」由31個婦女團體共同組成,於今年5月於高雄成立。
她表示,婦女與兒童暴露在二手煙環境的問題,中、南部的情況尤其嚴重。目前許多餐廳老闆都採取觀望態度,說是「只要政府立法我們就照辦」,不願自發的成為「無煙餐廳」。可見煙害防治的宣導和教育不及立法有效、即時。因此,該聯盟積極投入政策推動並促成修法。
她強調,煙害防制不能心存僥倖,希望透過「公共場所室內全面禁煙」政策讓吸煙者認知吸煙對他人健康造成危害,是違法的行為。盼望立委趕快促成此案通過,才是全民之福,後代之幸。
立委賴幸媛表示,或許有些人認為這樣的訴求太進步了,應該慢慢來。其實鄰近台灣的南韓、泰國、香港都已經實施「公共場所室內全面禁煙」政策,今年初在日本新宿的街道上都看到「不准吸煙」的告示,難道台灣連「室內禁煙」都不能做到嗎?
世新大學助理教授劉文英公佈一項調查,懷孕時,有九成九的媽媽會擔心「二手煙對胎兒造成傷害」,但只有三成九會「勇敢請吸煙者熄煙或離開」;四成會「自己離開吸煙者」,一成八會「假裝咳嗽提醒吸煙者離開」。
該項調查指出,依據女性的經驗,只有三成四的吸煙者會在被要求後自動離開現場或熄煙,其餘則是「繼續」吸煙。高達八成三的媽媽們支持制止吸煙者最好的方式還是「制定法律讓大家遵守」。該項調查是透過網絡上針對3124位身邊有幼兒的女性或懷孕婦女進行的問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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