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立法會經過2年辯論,昨日三讀通過《2005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草案》,由明年1月1日起,辦公室、食肆及卡拉OK先全面實施禁煙。
康文署轄下的公園和沙灘亦將會禁煙,但大型公園如維園,可有不多於1%的面積設立吸煙區,其他中小型公園則交由康文署及區議會視乎個別情況,決定是否劃定吸煙區。禁煙的規定也涵蓋其他室外區域,包括醫院的室外區域、所有學校的室外區域,包括大學校園、公眾泳灘、公眾泳池(泳池範圍和看臺)、香港大球場及旺角大球場(草地球場區和看臺)、公共交通交匯處、香港濕地公園,以及扶手電梯。而在娛樂場所方面,酒吧、麻雀館、按摩院、桑拿浴室及夜總會最遲須於2009年7月1日起實行禁煙。
煙包禁用誤導字眼
新法例免除管理人須展示禁煙標誌的法定要求,禁止吸煙區的管理人可自行決定在何處和如何展示禁煙標誌,或作出其他安排,使禁煙規定眾所周知。
條例也禁止在煙草的封包及零售盛器上,展示可能具誤導或欺騙成分的描述字眼,規定煙草產品的封包或零售盛器須以圖片式樣展示健康忠告。
持牌報販展示煙草廣告的寬限期,則由1年延長至3年,即直至2009年11月1日。
另外,條例通過後衛生署控煙辦督察及警方可向違規人士發傳票,由法庭判決罰款額,最高罰款5,000港元。衛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日後會實施定額罰款,但最快要在2008年才推行。
質疑局長改變立場
多名議員在辯論時,質疑衛生福利及食物局長週一嶽,在二讀時突然表示政府會考慮在娛樂場所設立吸煙房,是否為行政長官選舉拉票。身兼草案委員會主席鄭家富翻查過去3次會議紀錄,指當局多次強調,不接受在娛樂場所或食肆設立吸煙房,亦認為吸煙房不能有效隔絕二手煙,但現時又突然改變態度。其中議員楊森更要求週一嶽解釋是否有人就設立吸煙房對他進行遊說,及他改變態度,是否涉及行政長官或選委會選舉。
週一嶽在立法會回應稱,在二手煙問題上,他是絕不會妥協的,但如在2年後仍有人吸煙,要面對有關問題時,就要研究吸煙房問題,如不可行,就會放棄。他反駁部分議員以陰謀論來批評他,他強調,對禁煙問題較行政長官認識更深,他不會受任何人影響,亦不會對不同黨派存在親疏有別的問題。
週一嶽又表示,法例生效後,控煙辦公室的工作量會大增,當局會加強對前線員工及食肆職員的培訓,又希望煙民現在開始戒煙。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左偉國,對禁煙條例草案獲立法會三讀通過,感到高興,認為是進入新紀元,但對整個反吸煙行動來說,只是第一步,因為條例仍有一段時間才全面落實。左偉國又希望當局,透過大幅提高煙草稅,減少青少年吸煙人數,同時改善戒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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