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台灣所得最高家庭全年勞動報酬是最低家庭36倍。中央大學台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朱雲鵬分析,貧富差距擴大是因政策設計失當、執行力不足,若政策仍重「利富」不重「利貧」,窮人悲歌恐會擴大上演。
據中央社報導,2005年全台共有720萬戶家庭,在可支配所得最高的72萬戶中,受僱所得或本身從事農漁業或開公司老闆的「產業主所得」,這二項合計年勞動報酬新台幣(以下同)210萬元。最窮的72萬戶中,全年勞動報酬僅有5萬8千元,兩者相差36倍。
朱雲鵬表示,觀察最低與最高所得家庭勞動報酬,以十等分位是差36倍;若以五等分位區分,最低所得組13萬6193元、最高所得組172萬9千元,兩者差12.7倍,雖然縮小許多,但仍然是近10年最高差距。他分析,台灣貧富差距擴大是因為政策設計失當、執行力不足,例如課稅應是改善貧富差距一項政策工具,台灣所得稅邊際效率雖然高達40%,但「這只是寫在牆上看一看而已」。他說明,最高家庭所得組別中,平均每年實際有效稅率不到20%,這代表台灣稅制存在相當大問題。此外,由免稅額及扣除額所帶來節稅或逃稅空間,也大幅削弱租稅在所得分配上應扮演角色,例如富人捐地節稅就是一例。
朱雲鵬表示,在政策設計上,台灣因產業結轉型,這幾年失業率雖然下降,但仍然較以往高,找不到工作的失業者拖累低所得家庭的勞動報酬,造成貧富差距惡化。台灣政府政策制定雖大談社福制度,但以五等分位觀察,去年低所得家庭獲得政府5萬5千元移轉收入,但最高所得家庭竟然也有約2萬7千元的移轉收入。
他強調,這顯示台灣政府對排富條款做的不夠謹慎,如果富人得到移轉收入能下降,對縮小貧富差距會有很重要效果,換句話說,政策設計應更專精在擴大「利貧」而非「利富」。
台灣政府近期公佈「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強調自明年起投入1914億元,以協助弱勢家庭脫困,盼幫助被排除在低收入戶標準以外的新貧或近貧者得到更多資源。
不過,朱雲鵬對大溫暖套案卻表達悲觀看法。他表示,過去參加過很多次社福政策制定,但事後結果卻令人灰心,除了台灣政府能否針對利貧及排富政策展現魄力外,更因為台灣政府首長來來去去,影響政策執行力,像推動長期照護、推動國民年金、提升社會福利資源運用效能計劃等,以前也都曾討論過,落實程度有多高,還要再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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