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老翁嚴金鐘因2年前在金鐘地鐵站內列車縱火,罪成被判囚終身,他提出上訴但被駁回,維持原判終身監禁。法官昨日早上發表書面判詞。
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在書面判決指申請人沒有提出任何理由支持他要求減刑的申請,在人多的公共交通工具縱火,可能造成重大傷亡,案情嚴重;又指被告因不滿政府而犯罪報復,相信同他的精神及心理病有關,申請人罪行是有預謀,是經過小心安排的,若果再犯,後果會極具傷害性。法庭認為,完全沒有理由推翻定罪的決定。
69歲的嚴金鐘,04年1月在金鐘站列車內縱火,香港地鐵遭遇通車25年來首次列車被縱火案,當時1,200名乘客經歷了死裏逃生的驚險場面。嚴金鐘今年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他不滿判刑,提出上訴,上月20日遭駁回。法官昨早發表書面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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