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駱亞悉尼報導】澳法輪功學員狀告澳洲外交部長唐納濫用外長權力連續4年簽發限制澳洲法輪功學員在中共駐澳大使館前舉行抗議活動的證書一案,當地時間9月11日上午,在坎培拉高等法院再次聆訊,因原告拒絕唐納私下和解要求,唐納以他已經停止簽發證書爲由,向法院申請取消起訴案。原告表示不同意,並將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陳用林舉證 唐納提私下和解
澳洲外長唐納因連續4年簽發限制澳洲法輪功學員在中共駐澳大使館前舉行抗議活動的證書,在2005年6月8日唐納被法輪功學員戴志珍、章翠英告上澳洲首府坎培拉高等法院,高院受理之後曾經多次聆訊此案。
據原告律師(Bernard)介紹,唐納一直拖延法庭要求其提交行使外長權力簽發證書的依據,由於唐納無法提供所指控內容的證據,加上前中共外交官陳用林曾舉證澳洲外交部和中共官方有針對法輪功的私下交易,原告律師認為唐納意識到可能會面對公眾對他和中共官方的幕後交易的質疑,在今年的3月唐納不得已停止簽發證書,並向法輪功團體提出私下和解,以換取不出庭作證,和避免回應法庭要求他提供有關行使外長權力的依據。
唐納不承諾不再違例簽發證書
紐省法輪大法佛學會代表Colleen May在11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唐納曾經對澳洲國會、媒體及公眾謊稱法輪功在中共大使館前每天24小時連續高音喇叭廣播,影響了使館人員的休息,並利用其外長特權,連續每月簽發達4年的限製法輪功學員在中使館前使用橫幅和擴音喇叭的證書。唐納的行為嚴重誤導了整個澳洲,並損害了法輪功學員自由表達的權利以及他們的尊嚴和名譽。
唐納曾提出的和解建議,既沒有對自己的行為道歉,也沒有承諾今後不再簽發證書,僅願意承擔原告的法律訴訟費。Colleen認為這是唐納為了逃避責任而採用的一種手法而已。因此遭到法輪功學員的拒絕。
同時Colleen表示11日的聆訊,唐納律師以唐納已經停止簽發證書為由,要求法院給與時間向法庭申請取消起訴案,欲圖再次逃避法律的制裁。Colleen表示無論唐納變換什麼樣的手法阻擾該案的順利進行,為了維護正義和良知,法輪功團體將會繼續將案子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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