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
編者按:當地時間7月6日,由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Kilgour)和國際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Matas)組成的獨立調查組,向加拿大媒體公佈了「中國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的報告」,報告包括12個部份,本報摘要登載其中主要內容,全文翻譯將隨後發表,而英文及法文,原文可瀏覽:http://investigation.redirectme.net/。
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
目錄
甲.導言
乙.工作方法
丙.指控
丁.尋找證據的難度
戊.尋找證據的方法
己.證據和反證
一)想像的威脅
二)迫害政策
三)煽動仇恨
四)大規模逮捕
五)鎮壓
六)未經確認的以及失蹤的
七)器官移植的來源
八)驗血
九)缺少器官的屍體
十)供認
十一)招認
十二)等待時間
十三)網上罪證
十四)採訪受害人
十五)普遍違反人權
十六)財務上的考慮
十七)腐敗
十八)立法
十九)證人和調查者的信譽
二十)建議做進一步調查
廿一)結論
廿二)建議
庚.可信度
辛.進一步的研究
壬.結論
癸.建議
子.評論
丑.附錄
一)真相調查委員會的邀請函
二)大衛麥塔斯的自傳
三)大衛喬高的自傳
四)被採訪的人
五)致中共大使館的信
六)中共政權關於法輪功的言論
七)對法輪功學員的肉體迫害
八)對被關押法輪功學員驗血
九)在關押中未透露姓名的法輪功學員
十)失蹤
十一)大赦國際就中國每年處決死刑犯人數的統計
十二)缺少器官的屍體
十三)採訪筆錄
十四)電話調查筆錄
甲.導言
赴中國大陸全面調查法輪功受迫害真相委員會(以下簡稱「調查真相委員會」)於2006年5月24日寫信要求我們幫助調查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並殺害當事人的指控。調查真相委員會是在﹝美國﹞華盛頓DC註冊的一非政府組織,並在﹝加拿大﹞渥太華設有分部。這封信被列入本報告附錄中。我們以及很多關心中國的朋友們都很關注這些指控。鑑於這些指控的嚴重性和我們對維護世界人類尊嚴的責任,我們接受了這個要求。
大衛‧麥塔斯是溫尼伯格市的一名獨立營業的移民、難民和國際人權律師。他以作家、演講人和多個非政府人權組織成員的身份積極促進社會對人權的尊重。大衛‧喬高曾任加拿大國會議員和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在成為一名國會議員之前,曾是一名檢察官。這兩位報告作者的簡歷均列入了本報告附錄。
乙.工作方法
我們的調查是完全獨立的,與調查真相委員會、法輪大法協會、其它任何組織或政府無關。我們曾尋求到中國進行調查,但是沒有成功。但是如果能接觸證人和相關機構,我們仍願意前往中國展開第二階段的調查。我們採訪了多名相關人士,他們的訊息列入了本報告附錄。同時,我們閱讀了大量涉及本調查報告的相關資料。沒有任何人為此報告向我們支付酬金,我們是自願無償的從事這份工作。
丙.指控
指控說,法輪功學員是遍及全中國的活體摘取器官暴行的受害者。這項指控指出強行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為在很多地方大量存在,而且是按照一個系統性的政策在執行。
摘取器官是移植器官的一步。摘取器官的目的是提供器官移植所需要的器官。移植手術不一定要在摘取器官的地方進行。事實上,這兩個步驟往往是在不同的地方進行的,摘取的器官被運往另外地點進行移植。
這項指控進一步指出器官摘取是在法輪功學員仍然活著的情況下進行的。這些學員在器官摘取過程中或是在手術過後立刻就被殺害。這些手術實質是一種謀殺。
最後,我們被告知這些被殺害的法輪功學員隨後都被火化。沒有任何屍身可供鑑定移植器官的來源。
在21世紀的今天,當個人生命的價值終於開始得到更廣泛的尊重之時,一想到竟然發生這樣的暴行,而且是在一個政府的指揮下進行著,讓人極度震驚。因此,當最早的證人之一、一位非法輪功女士在調查過程中與我們見面並告訴我們:她的外科醫生丈夫曾告訴她,他在中國東北2003年10月前的兩年期間﹝的兩年內﹞(之後他拒絕再進行這樣的手術)親自摘取了一共大約2,000名被麻醉了的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我們為此震驚了。之後我們的所聞所見幾乎都是同等的令人不安。這些在報告中多有論述。
丁.取證的難度
這些指控其本身性質決定了它們既難證實又難否認。證明任何指控的最好的證據就是親眼目擊。但是對於這項罪行,獲得目擊證人是不太可能的。
如果摘取器官確有發生,那麼在場的人不是罪犯就是受害者,而沒有旁觀者。因為據指控,受害者都被殺害並被火化了,屍身已無處可尋,更談不上驗屍。沒有倖存者來講述他們經歷的暴行。那些罪犯不大可能承認自己犯下了這種反人類罪行。儘管如此,雖然我們沒有拿到完全的供詞,但是通過調查人員的電話調查,我們收集到出乎意外多的﹝對罪行的﹞承認。
如果這種罪行發生了,那麼犯罪現場不會留下任何痕跡。一旦摘取器官結束,手術室又同其它空著的手術室一樣了。
中共對人權問題報導的高壓控制使對這些指控的評估非常困難。非常遺憾的是,中共壓制人權記者和人權衛士。在中國不存在言論自由。那些從中國國內報導侵犯人權事件的人士往往被關入監獄,有的還被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名遭起訴。在這種情況下,非政府人權組織對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的沉默不能說明任何問題。
中共不准國際紅十字會或其它任何關注囚徒人權的機構訪問關在中國監獄的人。這一現實也使我們失去了一個可能獲得證據的渠道。
中國沒有知情權法律。根本不可能從中共政權獲得關於器官移植的基本訊息:有多少器官移植手術、器官來源、器官移植費用和這些收入是如何被使用的。
為了完成這份報告,我們曾試圖訪問中國。但是我們的努力毫無結果。我們致函中共大使館要求面談討論入境事宜。我們的這封信被列入附錄。我們的面談被接受了。但是,會見大衛‧喬高的人只是一味的否認這些指控,而對安排我們的訪問毫無興趣。
戊.取證的方法
為了判斷這些指控是否屬實,我們不得不參照多個因素來決定這些證據是否能構成一個完整的畫面。這些證據中的任何一個都不能獨立的否認或確認這些指控的真實性。但是,當綜合考慮時,它們描繪了一個完整的畫面。
我們檢查的很多證據都不能單獨構成證實這些指控的鐵證,但是它們的不存在則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構成反證。雖然單個證據或許不能證明這些指控屬實,但是把這些證據結合在一起,特別是考慮到證據是如此之多,這些指控就具有了可信性。因為我們能找到的可能否認指控的證據和因素都不能推翻這些指控,所以這些指控屬實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證據可以是歸納性的,也可以是推論性的。刑事調查通常應用推論,將許多單個證據縫合成一個一致的整體。我們的調查面臨的種種限制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推論方法的使用。儘管如此,我們擁有一些可供我們推論出在中國所發生的事情的資料,尤其是調查人員的電話調查。
我們還運用了歸納論證,既向前又向後推。比如:如果這些指控是假的,我們如何能知道它們是假的?如果這些指控是真的,有哪些事實是同這些指控一致的?如果這些指控屬實,甚麼能說明這些指控的實際情況呢?這類問題的答案幫助我們得出最終的結論。
己.證據和反證的要素
我們的調查考慮了所有可以得到的和可能得到的證據及反證的要素。有些證據線索最終沒有引向任何結果。儘管如此,我們還是盡力跟蹤調查這些線索。
一)想像的威脅
在1990年代後期,中共將法輪功視為其在意識形態領域壟斷地位的威脅。這個「想像的威脅」不能證明這些指控屬實。但是,如果中共沒有將法輪功視為對其權力的威脅,這些指控的真實性就會打折扣。
法輪功是李洪志先生在1992年5月在東北創立。這是一個古老的修煉方法,有時被叫做中國瑜珈,被認為能促進身心健康。各種氣功功法在中共於1949年攫取政權後都受到了壓制。但是,這種壓制氣氛在1980年代有所緩和。
法輪功只是近年來由李先生發展起來的,並帶有儒家、佛家和道家的成分。此功法教導人們通過修煉方法來改進身心健康。這項運動是非政治性的,修煉者遵循和提倡真、善、忍,並且超越了種族、民族和文化的界限。法輪功修煉者是絕對禁止暴力的。李先生曾將法輪功在政府的氣功研究協會註冊,到90年代中期據說已有6千萬人修煉法輪功。中共政府的國家體委估計在1999年有7千萬法輪功修煉者。
根據2004年耶魯大學出版的瑪莉亞.張(Maria Hsia Chang)所著的《法輪功》所述:「據報導,雖然法輪功學員裏有老人、學生和農民,但中年人和中產階級是他們的主體。他們來自於社會的各個階層:教師、醫生、軍人、共黨官員,駐外外交人員和其他政府官員,甚至據說中共高層領導的配偶和家人也有是李大師的學員,其中包括﹝前中共﹞國家主席江、朱鎔基總理及其他國務院官員的配偶和家人。」
法輪功是中國80年代後毛時期信仰真空和黨放鬆了精神控制所呈現的宗教信仰活動大爆發的一部份。法輪功受歡迎的一個原因是他把現代科學和中國傳統結合起來。
在1999年7月被鎮壓之前,在許許多多的城市裏,法輪功學員定期的聚集在一起煉功。正如瑪莉亞.張在書中提到,僅北京一地就有2,000個煉功點。她說,朱鎔基總理顯然樂於看到法輪功的壯大,因為法輪功給社會帶來了正面的效益,減少了煉功者的醫藥費用,因為他們通常都很健康……
張和其他觀察家們推斷,江和法輪功的個人衝突從1996年就開始了,當時李先生的著作《轉法輪》已在全國賣出近100萬冊了。民眾對法輪功的喜愛已經使包括江在內的神經質的中共領導人開始警覺。由於害怕他們政治上反對政府,政府禁止出版《中國法輪功》及其它書籍。張提到:「感覺到他﹝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功受到歧視,而且據報導在政府的脅迫下,李先生於1998年初來到美國,取得了美國的永久居民身份。」
非暴力階段的鎮壓活動一直到1998年的5月,一個人在接受政府電視台採訪時稱法輪功是「迷信」。根據張的研究,這項指控造成了數百名修煉法輪功的黨、政、軍退休人員向江上書,要求煉功合法化,但是沒有成功。後來黨在一本雜誌(《青少年科技》)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指控法輪功是迷信,危害健康,因為法輪功學員得重病拒絕接受傳統治療。這一指控引發了大量法輪功學員在雜誌編輯辦公室外的和平抗議。由於公安對學員的抓捕和毆打,引發了在北京首都的另一場抗議。
1999年4月25日,10,000至16,000普通的中國公民從凌晨到深夜聚集在紫禁城旁的中共首腦機關所在地中南海外,參加者包括知識分子、黨政幹部。抗議是無聲的,沒有標語,沒有一個政治口號,沒有喊出不滿的聲音。張寫道:「在請願的這一天,江要求坐在高級轎車裏繞著中南海轉了一圈,透過單向玻璃窗看著外面。那天夜裏,江很清楚被請願震動了,他給政治局成員寫了一封信,向他們保證『馬克思主義可以戰勝法輪功』。共產黨半個世紀的獨裁統治在他的眼裏一下處在了極度危險之中。」
蒙特利爾大學東亞研究中心主任及中國現代史專家大衛.奧文比(David Ownby)博士,在一篇5年前寫給加拿大國際事務學院的論文中,坦率的描述了在2001年中及之前發生的事。雖然中共領導﹝江澤民﹞指控法輪功為邪教,但大衛.奧文比博士注意到:「他們在加拿大和美國的修煉沒有一點讓人看到有人們通常認為的邪教因素。中共政權對法輪功的邪教指控不能令人信服,除非中共政權允許第三者到中國去證實他們的指控。中共實質上是懼怕法輪功有大規模調動學員的能力……」
二)迫害政策
如果摘取法輪功修煉人的器官在中國是一個普遍現象的話,人們就會認為這是政府某些方針政策在起作用。然而,在中國制定政策的保密程度,使我們無法知道這類政策是否存在。但是,我們確切知道的是對法輪功的迫害是真實存在的,這是官方的政策。
在本報告附錄中,我們附上了一些由中共政權和中共制定的強硬政策條文,指明迫害法輪功,包括肉體迫害,是中共政權和中共制定的。這些條文政策和我們聽到的指控是相吻合的。
據當時北京市政計劃辦公室的副主任李百根說,1999年「610辦公室」的3個負責人召集了3,000政府官員在人民大會堂開會,討論鎮壓法輪功,然而進展不順利。北京周圍的上訪人員不斷。「610辦公室」的頭目李嵐清,口頭傳達了﹝中共﹞政府對法輪功的新政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看來從那次會議以後,被公安迫害死的法輪功學員就被說成是自殺了。
加拿大的法輪功學員告訴我們,在中國不同的地方都有政府執法人員威脅法輪功學員說,「打死法輪功學員算自殺,屍體直接火化」。
三)煽動仇恨
在中國,法輪功學員在語言和行動上都受到了人性的污辱。政府制定出方針政策進行大規模的煽動仇恨,從而為鎮壓找理由,脅迫人們加入鎮壓行列,打擊任何可能的反抗。對這個群體使用的語言,已經成為對一個群體進行大規模人性迫害的標誌和預兆。
根據人權組織大赦國際的消息來源,中共政權採取3種策略試圖摧毀法輪功:對拒絕放棄信仰者採取暴力手段制裁;對所有法輪功修煉者進行強制「洗腦」以迫使他們放棄和背叛法輪功,同時大量使用媒體喉舌造勢,更有效的調轉民意,仇視法輪功。
最典型的媒體造勢發生在2001年1月23日,﹝中共﹞政府宣稱有5個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自焚,5人中包括一名12歲的女孩和她的母親。事件發生後,政府媒體在全國範圍反覆播放小女孩灼燒過的身體的可怕圖像以及抹黑法輪功的材料。據稱,這個事件改變了民眾對法輪功的看法。但很多人懷疑整個事件事實上是中共政府導演的。
煽動仇恨雖然不足以具體說明迫害的形式,但它卻助長了一切最惡劣的迫害行徑。如果沒有這類仇恨宣傳,難以想像我們目前聽到的這些指控的真實性,事實上在這類仇恨的煽動下,人們從事反法輪功的這類活動──摘取他們的器官並殺害他們,就不令人難以相信了。
()內文字為編輯所加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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