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一對持有5個收租物業的夫婦,透過子女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請約22萬元津貼及貸款,被改判入獄11個月。

案情指兩名被告,53歲的彭復興和48歲的黃秀菊,於01至03年間為一對子女申請學生資助,並隱瞞資產,詐騙約22萬元。兩人較早時被判進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但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未能反映案件的嚴重性,因此提出上訴,要求法庭覆核刑期。

原審法官鄧立泰推翻原判,在判詞中表示,同情兩名被告,指同類的詐騙個案中,兩人的罪行並非最嚴重,加上兩人早前認罪,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由於同類個案愈來愈多,考慮改判重刑,以起阻嚇作用,但因被告已還清款項,加上兩人無案底,並已進行社會服務一段時間,由監禁18個月為量刑起點,改判兩人5項罪名每項入獄11個月,同期執行。 

學生資助辦事處歡迎判決,認為可收更大阻嚇作用,又提醒所有 申請學生資助的人士必須如實申報入息及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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