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汽車遭竊是很多人都曾有過的慘痛經驗。為協助警方查緝汽車失竊案,台灣警政署自4月1日起,將展開一項名為「神捕」專案。除了警方內部績效評比,另外民眾只要能協助追回失車,就有獎金可領;當然若是有虛報情事,同樣將移送法辦。

據中央社報導,為執行這項專案,台灣警政署昨天表示,失車等資訊將透過警政署(http://www.npa.gov.tw)、台灣交通部公路總局付費公路監理加值服務網(http://mvdvan.hinet.net/mvdvan)查詢。民眾只要發現失、贓車輛,就近向警方報案舉發,留下身份證號碼、電話等資料,並會同員警前往確認,領到尋獲證明單後,就有機會領取獎金。

至於獎勵金計算部份,警政署指出,分「神捕英雄」(院長獎)、「神捕楷模」(內政部長獎)兩類。院長獎部分每半年評核一次,全台灣績優民眾的前10名,由台灣行政院表揚發給獎金,前5名分別有獎金新台幣(以下同)30萬、20萬、15萬、10萬、6萬;6到10名各5萬元。但是若半年內協助查(尋)獲車輛數,汽車未達20輛或機車未達60輛,則不予核發獎勵金。

部長獎又分全台性、地區性兩種評比。其中地區性評比部分,依各縣市治安狀況及車輛失竊數分成3級,在每年單月分辦理,由各縣市警局自行評選績效最優的民眾一人,報請台灣內政部長髮給獎金(A級5萬元、B級3萬元、C級1萬元)。但A級未達成汽車3輛或機車9輛;B級未達成汽車2輛或機車6輛;C級未達成汽車1輛或機車3輛,一樣不予核發獎金。

全台性評比部分,在每年雙數月分辦理,績優民眾的前10名,由內政部發給獎金,前10名分別發給10萬到3萬不等獎金。但協助查(尋)獲車輛數,汽車未達5輛或機車未達15輛,不予核發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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