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4日發生的湘江水段鎘污染事故,一度給數以百萬計長沙、湘潭兩地居民的飲用水安全造成威脅。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600萬長沙居民和70萬湘潭居民的自來水用水來自湘江。新華社星期天說,在湘江水段鎘污染事件發生後,湘潭、長沙兩地已經啟動供水應急預案,水廠的出廠水質已經達到飲用水標準;但是法新社援引一名地方官員的話說,「污染事件並沒有結束」。
據中共官方媒體報導,湘江水段的鎘污染是由於株洲霞灣港清淤治理工程「施工不當引起的」。然而環保人士王維洛表示,這種報導有文過之嫌:1千多立方米廢水的排放所造成的責任事故絕不是「施工不當」一詞就能搪塞得了的。他說:「你說中國沒有制度?中國有制度。為什麼往裏放?因為這麼放水對企業來說是最便宜的,處理最簡單的、最便宜的。
不是說他不知道這個水放進去是有危害的,他知道。他在整修期間不是無意的放,而是有意的放。中國報紙說他是無意的放,那是錯誤的報導,他是有意的放,因為1千多噸廢水你得放多長時間?你說一下子放了幾粒方米的水,偶爾失誤,開關打開了,沒鎖住。1千多立方米的水你得放多長時間啊!」
這位環保專家表示,要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他說:「按照中國環境保護法,事情很簡單,就是說要給予受害者賠償,包括這些河流,包括河流裏的魚、水生生物,怎麼給予賠償。比如說像松花江發生了污染,中石油吉林公司造成污染,現在都已經確定了,他要付主要責任,那麼就按著這個責任,來判他應該賠多少錢。北京大學法學院三個老師、三個研究生提出這個訴訟案,把訴訟案提交到黑龍江最高法院,如果黑龍江最高法院能夠按照中國國家環境保護法來進行判處的話,他們要求賠償2百億人民幣。」
王維洛說,國家領導人個人對環保的重視也會起積極作用。王維洛說:「還有一個方法很簡單,法治不行就人治,中國如果承認法治不行那麼就人治。中國現在治水工程很多都失敗,像淮河、太湖、滇池、遼河、海河,治理都沒有成功。
也有一個成功的的經驗,就是泰州東城湖的治水,它很成功,為什麼呢?據說是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有一次講話的時候說:東城湖的水好不好啊?我小時候都在那裏游泳。他這一句話泰州市政府向江蘇省打一個報告。一共花了10億人民幣把這個河水給治好了。如果現在是人治,胡錦濤就背個游泳圈,到淮河游一下泳,到松花江去游去,到珠江去游去!游了,你看哪個廠敢往裏放水?」
中國環保國際基金會負責人何平說,湘江水的污染遠非近日始:「湘江污染很厲害啊,我對株洲很熟悉,因為我是那一帶人嘛,所以我去好多次。湘江污染很嚴重,尤其是株洲的工業污染是全國很有名的,工業污染是主要原因,其他當然還有農業污染、農藥污染,生活廢水沒處理,這3大部分。」
何平再次強調說,中共對重大環保事故責任人的懲治力度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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