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台灣國、親兩黨擬於明日聯手表決通過國親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組織法(草案)》。國、親主張NCC委員由政黨比例推薦產生,綠營反對到底,揚言通過後將提覆議等做法反制。若明日NCC案若表決通過,恐非政治角力的結束,而是另一場爭論的開端。

據中央社報導,

NCC組織法草案已屆滿4個月的朝野協商期,國、親原擬在927日表決通過此案,因綠營強烈反對國、親以政黨比例產生NCC委員的主張,以包圍主席台,杯葛議事,延至明日再度於院會闖關。

委員任命方式是最大爭議

朝野黨團目前最大的爭議在於

NCC委員的任命方式。國、親黨團認為,NCC委員應依立法院政黨比例推薦,由行政院長依推薦名單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行政院版則規劃,NCC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參考美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FCC)及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的例子,美國FCC委員5名,由總統提名,國會同意,並由總統指定其中1人為主席。英國OFCOM 的委員至多9名,6名由文化媒體及體育部、貿工部部長任命,由這6人組成members to board,其餘委員再由此board任命。

各國尚無政黨比例推薦例子

為有效防堵行政部門獨攬提名權,法國及南韓在制度設計時加入了國會的提名權,例如法國的國家傳播委員會由總統、國民議會議長及參議院議長各提名

3人,南韓放送委員會由總統、國會議長及國會特種委員會各提名3人。

雖然南韓的放送委員會規定國會推薦的

6人均應與國會各政黨的黨團代表協商後提名,但綜觀世界主要國家傳播管理機構委員的產生方式,尚無以國會的政黨比例推薦委員的例子。

國、親以國會政黨比例推薦設計

NCC委員的產生方式,主因是高度不信任行政權提名的人選,國、親認為,由中選會和考試院的例子中,中選會、考試委員本應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卻一再出現爭議表現,行政權獨攬提名獨立機關的權限,還是可操控獨立機關。

親民黨籍立委李永萍(台北市)坦承,以政黨比例推選委員雖不是完美的制度,但基於防弊的出發點,仍有必要。國民黨籍立委洪秀柱(台北縣)也說,政黨推薦的名單都會接受社會公評,各黨須自負責任,且隨著選舉結果不同,政黨比例也會改變,總比行政部門獨攬提名大權好。

但在綠營看來,握有國會優勢的泛藍陣營,是刻意以立法方式,增加對行政部門影響力。以政黨比例產生獨立機關委員,不只有違各國通例,也是對行政權完整的侵權行為。

台灣朝野都已發佈甲級動員,因應明日的法案攻防,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已宣示,如果泛藍強行表決通過國親版

NCC組織法,將建議行政院提出覆議,若仍遭立法院否決,再由黨團聲請釋憲。

明日

NCC案的表決大戰一觸即發,綠營已擬正面迎戰,不再杯葛議事,國、親挾其國會過半人數優勢,如無意外,國、親版NCC案將可順利通過。但表決通過後,綠營仍有一連串的動作反制,NCC案恐成政治角力新戰場,成立後能否獨立超然運作,日後可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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